画家村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江阴弘扬臵业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江阴市钧翔制管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画家村管材管件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江阴弘扬臵业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江阴市钧翔制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画家村项目
2.工程地点:花山路与芙蓉大道交汇处以东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1.管材管件的价格、数量及要求见附件。
2.合同总价包括材料价格、税费、运输以及搬运费。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技术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甲方确认的材料封样样品标准。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3.管材管件的质保期为:50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
(1)按供货量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每供一批材料送至工地经甲方确认数量后的七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价款的70%,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全部供应完毕后 七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20%,余款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五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提供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2.甲方应当在材料交接时对材料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材料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材料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材料进行质量复检。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第六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7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将合同规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安全送至甲方规定的地点。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 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七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