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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4:15: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望城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局属各单位、在望建安企业、监理单位、在建项目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建发[2009]43号)、《关于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发[2009]30号)、长《关于开展一季度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长建发[2009]39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08]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筑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查找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监控力度,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监管职责,充分发动群众,狠抓事故预防,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我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制止“三违”行为,排查、整治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县“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特成立望城县建设局“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厚林

副组长:肖雨杰

成 员:廖 勇 佘元奇 徐 慧

“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安全监察站。

四、整治主要内容

建安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管理情况;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项工程转向施工方案的编审和实施情况;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验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措施是否完善,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建筑工地食品卫生工作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

本次“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时间为3月3日到6月13日。

第一阶段整治时间3月3日—4月3日

1、各参建设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3月3日到3月6日)。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一查认识,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三查教育,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是否有所提高;四查施工现场,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

2、开展2009年一季度全县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3月9日到3月20日)。质量方面主要是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技术资料情况。安全生产方面主要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设施、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检测备案、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工地食堂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3、各在建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改和落实(3月21日到4月3日)。各在建项目部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积极整改。

第二阶段整治时间(4月4日—4月30日)

1、县安监站、县质监站对全县在建项目进行复查(4月4日到4月17日)。县安监站、县质监站要对一季度全县质量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详细的复查,要通过“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施工现场质量水平和安全防护水平,同时应做到分析总结质量、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

2、严格监督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责任主体建设行为(4月18日到4月30日)。参建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五一”节前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在“五一”节间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安装或拆卸塔吊、浇注大空间顶板混凝土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放在“五一”节之后;确因施工进度需要无法错开,应提前通知质安监督部门。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

第三阶段(5月1日—6月13日)

1、开展专项针对监理单位质量、安全履职情况大检查(5月1日到5月20日)。此次专项检查依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着重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安全巡查等旁站监理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业务素质。

2、将对前二个阶段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治理办法,制定相应对策,实行长效管理(5月21日到6月3日)。望城县建设局“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县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责任主体工作机构建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参建各责任主体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将上报省建设厅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相关要求

1、参建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宣传“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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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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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望城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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