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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03 08:18: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重点知识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1、我国国家的性质是什么?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哪些人?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在我国,人民的地位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我国各族人民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共同建设自己伟大的国家。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我国公民与人民的区别

区别: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什么是国籍?确认我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确认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律依据。

7、我国公民的权利需要来自哪些方面的保障?

我国公民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8、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法律是保障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权的利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9、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广泛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权利;

(五)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六)社会经济权利;

(七)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八)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九)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0、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11、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为什么要尊重他人权利?

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是赋予每个公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 1

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失去自己的权利,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则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所以,我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满足自己的需要。

12、辨析题: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真实的自由和权利,所以我们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广泛、真实的自由和权利,是以往社会所无法比拟的。但是,我们决不能把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理解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是我的权利,谁也管不着”。世界上从来不存在为所欲为的权利。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只有国家、集体的利益得到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因此,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要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否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13、辨析题:言论自由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我国,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不能超越其范围,否则,就会侵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自己所追求的权利也会落空。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不允许的。具体说来,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

14、为什么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甚至构成违法犯罪。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公民的上述自由必须按照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不得随意行使这些权利。如果随意行使其权利,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人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15、我国公民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必须严格按照哪些程序和要求去做?

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2)应当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及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事项进行;(3)在集会游行示成过程中,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不得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煽动犯罪;等等。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去做,才能确保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顺利进行。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1、什么是法定义务?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2、义务来自哪些方面?我们为什么要做到忠实地履行义务?

(1)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

(2)法的“大厦”是由权利、义务共同构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

首先,从获得和付出的关系来看,享有权利属于获得,履行义务属于付出,只有付出才能获得,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因而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别是法定义务。

其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第三,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我国法律向我国公民提出的爱国的具体要求;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3、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是如何获得的?

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有的以自己履行义务而获得。例如,公民履行纳税义务,享有国家把税款用之于民的福利。有的以他人履行义务而获得。例如,父母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才能享有受抚养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情形要求我们成年后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5、辨析题

“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想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的认识对吗?为什么?

这种认识不正确。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要求公民既要强调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又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对于某些权利,公民可以放弃;对于法定义务,公民则必须履行。这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

6、什么是公民的道德等义务?为什么要自觉履行道德义务?

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7、广义的义务包括哪两方面?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分别是什么?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等义务。

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8、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9、我们应如何忠实地履行义务,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我国法律对公民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领域中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是忠实履行公民义务的又一重要体现。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10、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什么?P19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人身权赋予我们维护自己生存与尊严的自由和力量,是每个人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的保护神,是我们终身的灵与肉的守护者。

2.享有人格权有什么重要意义?

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是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和交往的前提。如果不享有人格权,人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3.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人格权的特点:与生命相伴,从出生就伴随我们;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4.在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何种地位?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5.为什么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为法律所禁止。

6.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康所享有的权利。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7.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予以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为了使我们民族的兴旺大业后继有人,所以我国法律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给予特殊保护。

8.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予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9.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患病就医,恢复健康;遭遇非法侵害时,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不得轻生或自残;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10.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11.为什么轻生或自残等行为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

因为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人带来无尽的哀伤和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若公民损害自己的身体,使自己劳动能力降低、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必须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德相悖,与法不合,是不可取的。

12.如何关爱他人生命健康?

我们每个人在行使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同时,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侵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我们要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是高官还是平民、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分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人格尊严权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如何理解人的名誉?拥有名誉有何意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人们常用诚实或奸诈、善良或邪恶、正派或卑鄙、精干或笨拙、真诚或虚伪等词语对他人作评价,这些社会评价综合起来构成一个人的名誉。每个人一生都处在这种评价中,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拥有名誉,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可以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3.为什么要重视和保护名誉?

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崇尚“士可杀不可辱”。以自己的主观努力追求一个好名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良好的名誉虽然取决于良好的个人表现,但品行良好者得到的并非总是客观的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

4.侵害名誉的行为有何危害?

侵害名誉的行为不仅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而且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往往使他人蒙受奇耻大辱,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异常痛苦。

5.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保护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6.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这些侵权行为有什么后果?

(1)公然谩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是诽谤行为。

(2)这些都属于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7.什么是肖像?什么是肖像权?

(1)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多种多样,有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多种形式。

(2)肖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8.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

9.姓名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是姓名权?

(1)姓名是将人们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之一。

(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10.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1)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包括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姓名和改变自己名字;(2)盗用他人姓名和冒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什么是隐私?隐私的内容包括哪些?

每个人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和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秘密和私事就被称为隐私。

隐私包括:(1)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

(2)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3)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为什么要尊重别人的隐私?

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从,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所以,„„

3.“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这种说法不正确。因为隐私是指一个公民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是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它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不可将隐私等同于丑事。我们要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权。

4.什么是隐私权?为什么法律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隐私权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维护了个人的独立人格和人格自由。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5.隐私权的真谛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2)隐私权包括:①私人生活的安宁权。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②个人信息保密权,如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③个人通信保密权,如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和公开,并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等。

6.怎样做到尊重他人的隐私?

(1)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

(2)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基于彼此信任,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我们要承担起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

7.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1)主要有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执法机关为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则不在此列。

(2)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当然,保护隐私不是自我封闭,在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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