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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质量通病防治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2:03: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淮南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强制性标准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是在对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进行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控制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 第三条 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对质量通病易发部位的设计审查,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第六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应提供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资料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录1)。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第三章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 建设单位

(一)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

(二)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三)建设单位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与买受人明确约定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解除合同(退房)的条件,及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办法。

(四)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住宅设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将门窗,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

(五)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应将质量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未经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八条 勘察单位

(一)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按照《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提供完整的勘察报告。

(二)拟建工程场地或地基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滑坡或有滑坡崩塌的可能时,应分别进行专门的滑坡勘察,危害和崩塌勘察。 第九条 设计单位

(一)加强对质量通病易发部位的细部构造设计。

(二)在住宅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三)将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第十条 图审单位

(一)在加强住宅工程结构安全性审查的同时,要加强对住宅工程的构造措施、细部设计的审查。

(二)加强住宅工程构造设计及质量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的深度审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

(一)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二)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

1 定证收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检测。

(三)收集和整理防治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施工记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

(四)根据经批准后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认真实施。

(五)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防治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六)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

(一)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二)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

(四)应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工作,特别要做好厨卫间蓄水试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工作。

(五)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监督管理

(一)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淮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市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分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办法,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

(三)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四章 砌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十四条 设计措施

(一)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不小于120mm,纵筋不少于4?10,箍筋ф6@200,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的配筋砌体。

(二)顶层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小于M7.5。

(三)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等轻质墙体,应增设间距不大于4m的构造柱,砌体无约束的端部必须增设构造柱。

(四)墙体尽量设置在梁居中部位,严禁直接布置于板上。门垛及窗间墙小于120mm必须采取混凝土浇筑。

(五)灰砂砖、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宜采用专用砌筑砂浆砌筑。

(六)顶层框架填充墙不宜采用灰砂砖、粉煤灰砖、混凝土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材料;当采用上述材料时,墙面应采取满铺钢丝网粉刷等必要的措施。

(七)外墙应采用合理可靠的保温措施,屋面应进行保温设计,并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的要求。

(八)女儿墙,跃层退台部位应有预防开裂的构造要求。 第十五条 施工措施

(一)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细度模数小于1.8的细砂和混合粉,现场搅拌应配有专门的计量器具,应盘盘过磅,并做好砂浆拌和记录。

(二)砌筑砂浆应使用储灰器,严禁直接倾倒在现浇板上,须随拌随用,严禁在砌筑现场加水二次拌制。

(三)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7d以后,方可将其补砌挤紧;补砌时对双侧竖缝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嵌填密实。

(四)采用粉煤灰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填充墙与框架柱交接处,应用15mm×15mm木条预先留缝,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3水泥砂浆嵌实。空心砖砌体根部不小于150mm高度应采用实心砖或素混凝土。

(五)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必须预埋,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得折弯压入砖缝。

(六)砌体结构坡屋顶卧梁下口的砌体应砌成踏步形。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应在20d以后再抹灰。

(七)当洞口上至梁底距离小于200mm时过梁与梁应整体现浇。

(八)预留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予留2¢6的拉结筋沿洞口高度不小于300mm布置,预埋长度不小于600mm,补砌时应润湿已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接槎处顶实。

(九)严禁在承重砌体上开凿横槽,严禁在已砌筑完成的门垛,窗间墙上开凿线管和接线盒孔洞,如设计有布置的,必须在砌筑时预埋或留置孔槽。在砌体上开槽时应采用机械切割;管道埋设完毕后,回填应采用适当材料,保证密实牢固,抹灰层建议设置金属网。

(十)水表箱、配电箱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事后打凿。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背面的抹灰层应采用防止开裂的措施。

(十一)冬期施工的外墙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砌筑工程的冬期施工应优先选用外加剂,且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围护外墙不宜冬期施工,如因特殊情况,应有相应保温措施。

2、拌合砂浆应采用两步投料法,水温不得超过80°C(一般40°C为宜),砂浆出罐温度不得超过40°C,使用温度不应低于5°C。

3、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砌筑时不准随意往砂浆内加热水,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应积存,以免冻结降低砌体强度。

4、砖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遇水浸泡后受冻的砖不能使用。

5、砌筑工程施工时,砂浆稠度应适当加大,一般可控制在约10—12cm,视气温和日照情况,砌体用砖可少量浇水湿润,浇水不宜过多,且随浇随用,砖表面不得有游离水。在气温低于或等于0℃条件下砌筑时,可不浇水,但必须增大砂浆稠度。砌筑时应注意砌体与砂浆的挤揉。

6、冬期施工中,应调整作息时间,砌筑在日出后两个小时进行,日落前两小时休工,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做好覆盖保温工作。

7、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规规定要求外,尚应增加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测试检验28d强度。

8、外墙面施工操作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第五章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 设计措施

(一)住宅的建筑平面应规则,避免平面形状突变。当平面有凹凸时,凹口周边楼板的配筋宜适应加强。当楼板平面形状不规则时,宜设置梁使之形成较规则的平面。

(二)二层平面,顶层平面的负筋至少应有相当于1/2负筋面积的钢筋纵向带通。平面纵向较长的建筑物建议每层均匀布置不少于三开间的双层筋或通长布置相当于1/3负筋面积以上的钢筋纵向带通。

(三)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以下简称现浇板)的设计厚度,一般不应小于110mm(厨房、浴厕、阳台板不得小于80mm)。

(四)平面横向尺寸变化大的开间,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单元中的现浇板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不应少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5m,圈梁转角处应增加2Φ12转角筋。

(五)在现浇板断面急剧变化处,开洞削弱处等易引起收缩应力集中的地方,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板的上,下表面沿纵横两个方向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截面积的0.15%。

(六)外墙转角处构造柱的截面积不宜大于240mm×240mm,与楼板同时浇筑的外墙圈梁,其截面高度应不大于300mm。

(七)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否则必须有减少混凝土收缩的设计措施。

(八)住宅长度大于40m时,宜在楼板中部设置后浇带。后浇带两边应设置加强钢筋。

(九)阳台栏板长度大于等于6m时,分布筋不少于Φ8@200。现浇挑檐、雨蓬等外露砼板式结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分布筋不少于Φ8@200。

(十)严格避免预埋管集中通过楼板,设计中水、电、设备各专业应当与结构专业配合,尽量分散布置。

3 构设计预埋管较集中的板应采取板中,板上错开布置,不应垂直布置,且预埋管在同一位置重叠不得超过两层。

第十七条 施工措施

(一)图纸会审时,施工单位应将设计不当引起的钢筋过密,管道过密构造措施不当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二)现场应编制在特殊情况下混凝土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如停电,预拌混凝土供应中断时的处置措施)。

(三)混凝土施工前必须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并据此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方案应根据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的混凝土凝结时间,供应计划,坍落度等编制。 (四) 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水泥的质量控制

(1)水泥进场时,必须附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对进场的水泥应检查核对其生产厂名、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重量(对袋装水泥应随机抽取20袋,水泥总重量不得少于1000kg)、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及是否受潮等,做好记录并按规定采取试样,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

(2)水泥的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及时向水泥供应单位查明情况,确定处理方案;如该批水泥已经使用,应查清该批水泥的使用情况(使用日期、应用该批水泥拌制的混凝土的强度、浇筑的结构部位和所生产的制品等),并根据水泥质量情况确定处理方案。

(3)进场水泥的贮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散装水泥宜在专用的仓罐中贮放;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仓,并应定期清仓;散装水泥在库内贮放时,水泥库的地面和外墙内侧应进行防潮处理;袋装水泥应在库房内贮放,库房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库内应保持干燥,防止雨露侵入;堆放时应按品种、标号、出厂编号、到货先后或使用顺序排列成垛,堆垛高度不超过12袋为宜;堆垛应至少离开四周墙壁20cm,各垛之间应留置宽度不小于70cm的通道;当限于条件,露天堆放时,应在距地面不少于30cm的垫板上堆放,垫板下不得积水,水泥堆垛必须用苫布覆盖严密。

2、砂、石的质量控制

(1)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中砂,当采用I区细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粗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当砂颗粒级配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方允许使用;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应选用中砂。

(2)现浇板的混凝土应采用中粗砂,砂率不小于4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含泥量不大于3%。

(3)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1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25%。

(4)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1.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2.0%。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不应大于1.0%;如含泥基本上是非粘土质的石粉时,含泥量可由1.0%、2.0%,分别提高到1.5%、3.0%。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应≤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30时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应≤0.7%。有抗冻、抗渗和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有碎石或卵厂的泥块含量应

(5)砂、石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混入能影响混凝土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并应防止将水泥及掺合料等混入:当运输工具交替装运其它物质(如锻烧白云石、石灰、煤炭、化工原材料等)时,应注意清扫运输工具,勿混入有害杂物;堆放的场地应平整、排水通畅,宜铺筑混凝土地面。

(五)混凝土供应商应提供混凝土性能指标和相关生产技术资料;提供砼强度、抗渗等级、坍落度等检测报告;提供砼使用说明书。

(六)混凝土选用的外加剂必须是经过国家、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生产的产品,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条件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选用外加剂的品种,并应经过试验确定其掺量。预拌混凝土应采用减水率高、分散性能好、对混凝土收缩影响较小的外加剂。

(七)预拌混凝土必须做好试配,每立方米粗骨料的用量不少于1000kg,水泥用量应控制在270—450kg,粉煤灰的掺量不应大于15%;水灰比应控制在0.4—0.5;C30及以下混凝土石子用量不得少于350kg/立方米。

(八)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按检验批检查入模坍落度,高层住宅不应大于180mm,其它住宅不应大于150mm.。

(九)严格执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

(十)支撑模板的选用必须经过计算,除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同时应制定模板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上层支撑同下层支撑应在同一垂直线位置上,边支撑立杆与墙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中间不宜大于800mm。横向拉杆不得少于两道,层高大于3m时须增加拉杆,模板标高控制在+2mm,平整度控制在±2mm,板缝控制在2mm以内用胶带贴缝。根据工期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模板,侧模折模应控制在混凝土浇筑完毕48小时后,底模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折模。支撑体系应隔层拆模,后浇带的支撑不得随意拆除。

(十一)现浇板板底钢筋绑扎完后方可进行水电管道预埋,结束后方可进行上层钢筋绑扎,严禁钢筋绑扎与水电施工同步。

(十二)严格控制现浇板的厚度和现浇板中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应使用定型预制保护层垫块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块,在易开裂部位适当加密;阳台、雨蓬等悬挑梁现浇板的负弯矩钢筋下面,应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的钢筋保护层垫块,保证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不位移;浇筑混凝土必须铺设架空通道,防止浇筑后遭踩踏。

(十三)现浇板中的线管必须分散布置在钢筋网片之上(双层双向配筋时,布置在下层钢筋之上),交叉布线处应采用线盒,线管的直径应小于1/3楼板厚度,宜沿预埋管线方向应增设Φ8@150,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片。严禁管线并排水平埋设在现浇板中。

(十四)浇筑混凝土前要设置板标高控制点,严格按照设计板厚浇筑砼。标高控制点标注在柱筋上;当柱间距超过2m时,在梁内焊接钢筋标注,找平时必须带线,面层平整度控制在3mm以内。

(十五)混凝土浇筑应一次连续完成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应大于2米,当大于2米时应采用溜槽或串桶;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振捣高度不得大于600mm。

(十六)混凝土板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凝前宜进行二次振捣和二次抹压工艺,振捣间歇时间为1-2h,板混凝土在二次振捣后应进行表面一次抹压,终凝前应进行表面二次抹压,以减少板表面的细微龟裂。 (十七)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后浇带的位置和混凝土浇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后浇带应设在对结构受力影响较小的部位,宽度为700-1000mm。浇筑时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应当单独制配,应采用小坍落度、石料含量大的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必须清除交接面浮浆(石子外露1/3,不得将石子打断)和污染(严禁污染油污),原混凝土面应提前淋水保湿72h以上,浇筑时不得有明水。补浇时间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

(十八)模板工程和钢筋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确定专人负责全程控制。

(十九)混凝土现浇板浇筑完成后应在12h内覆盖及养护,并淋水保温,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添加缓凝剂的混凝土应延长到14d。

(二十)现浇板养护期间,当砼强度小于1.2Mpa时,不得进行后续施工。当混凝土强度小于10Mpa时,不得在现浇板上吊运,堆放重物。吊运,堆放重物时应减轻对现浇板的冲击影响。

(二十一)较大规模的小区应优先采用混凝土现场集中搅拌,避免混凝土运输过程的坍落度损失及砼离散性。 (二十二)现浇板板底宜采用清水免粉刷措施。 (二十三)严禁用机械清理混凝土板面。

(二十四)冬期施工时,钢筋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冬期施工钢筋的焊接,宜在室内进行,当必须在室外焊接时,应在背风的场地进行,或者采取相应的防雨、雪及挡风措施;焊后的接头,严禁立即碰到雨和冰雪,以防接头脆断。

2、钢筋绑扎完后在浇筑混凝土前应覆盖塑料薄膜,做好保温防护工作,以防雨雪天气过后梁板面结冰受冻。

3、配制冬季施工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应低于42.5级,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00kg/m3,水灰比不大于0.6。

4、混凝土在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运输和浇筑混凝土用的容器应有保温措施。所用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

5、混凝土浇筑宜采用综合蓄热法施工,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得低于4Mpa。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不得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混凝土浇筑后应在裸露的混凝土表面采用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覆盖并加盖麻袋等措施进行保温。对边、棱角部位的保温厚度应增大到该部位的2—3倍。混凝土养护期间应防风防冻。

6、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在受冻前,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得低于下列规定;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为混凝土设计强度的30%;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为混凝土设计强度的40%,但混凝土强度

5 等级不大于C10时,不得小于5.0N/mm2,否则应事先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7、在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宜使用无氯盐类防冻剂,对抗冻性要求高的混凝土,宜使用引气剂或引水减少剂;混凝土掺防冻剂时,应尽量避开室外温度低于0℃的天气;掺用抗冻剂、引气剂或引水减少剂的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

8、在进入冬期时,当连续天天气温低于5℃,搅拌时间可比常温延长50%左右,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覆盖双层麻袋进行防冻。

9、除按常温要求留置试块外,还应增设一组试块与构件在同条件下养护,在混凝土温度降至0℃时试压,用以检查混凝土是否达到抗冻临界强度。

(二十五)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进场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在使用预拌混凝土前应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的能力和供货时间段的生产控制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案,对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外加剂掺量、坍落度等进行检查。对有特殊要求或大体积混凝土,应派专人对混凝土预拌企业生产过程进行旁站监督。

第六章 楼地面渗漏防治技术措施

第十八条 设计措施

(一)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二)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楼板周边除门洞外,向上做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混凝土防水反梁,与楼板一同浇筑,地面标高应比室内其它房间地面低20—30mm。 第十九条 施工措施

(一)上下水管等预留洞口座标位置应正确,洞口形状为上大下小。

(二)管道安装前,楼板板厚范围内上下水管的光滑外壁应先做毛化处理,再均匀涂一层401塑料胶,然后用筛洗的中粗砂喷洒均匀。

(三)现浇板预留洞口填塞前,应将洞口清洗干净,毛化处理,涂刷加胶水泥浆作粘结层。洞口填塞分二次浇筑,先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至楼板厚度的2/3处,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4h蓄水试验,无渗漏后,用掺入抗裂防渗剂的水泥砂浆填塞。管道安装后,应在洞口处做一圆台,高度为40—50mm,进行24h蓄水试验。

(四)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将楼板四周清理干净,严禁采用机械清理,阴角处粉成小圆弧。防水层的泛水高度不得小于300mm。

(五)地面找平层向地漏放坡1—1.5%,地漏口要比相邻地面低5mm。

(六)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完毕后,应进行24h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为20—30mm。

(七)烟道根部向上300mm的范围内宜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粉刷,粉刷完成后做防水层处理,或采用柔性防水层。

(八)卫生间墙面防水砂浆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刮糙处理。

(九)底层地面、地下室墙板,底板应有防渗漏措施。

第七章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二十条 设计措施

(一)外墙粉刷面层宜掺入聚丙烯抗裂纤维。

(二)外墙涂料宜选用吸附力强,耐候性好,强度高,抗变形能力强,耐洗刷的弹性涂料。

(三)应加强防水细部设计,对不同材料交接处要特别注意连接部位构造处理,可采用加钢丝网、设分格缝、中间抹灰层加防水剂等各种处理措施。

(四)外墙保温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现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施工措施

(一)外墙粉刷应使用含泥量低于2%,细度模量不小于2.0的砂。外墙粉刷层应掺入不少于15%的聚丙烯抗裂纤维。

(二)外墙涂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抽样检测。

(三)外墙洞眼应按规范留置,在清理浮渣(浮灰)后采用半砖、防水砂浆二次堵砌,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实,小圆孔宜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手续。

(四)外墙粉刷基层应采用人工凿毛或界面剂抹砂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应进行喷水养护。

(五)粉刷前应清除墙面污物,并提前1d浇水湿润。外墙面砖施工完毕1天后应冲洗净并在表面喷防水剂,使表面形成一层防水保护膜。

(六)两种不同基体交接处的处理应符合墙体防裂措施的要求,应采用钢丝网抹灰固定,搭接宽度不小于150mm。

(七)外墙抹灰必须分层进行,严禁一遍成活,施工时每层厚度宜控制在6-8mm。外墙粉刷各层接缝位置应错开,并设置在混凝土梁、柱中部。抹灰厚度大于30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八)外墙涂料找平腻子的厚度不应大于1mm,与涂料底漆应匹配。

(九)外墙面砖嵌缝必须采用勾缝条抽压出浆至密实,严禁擦缝。

(十)窗台、窗眉、阳台、雨蓬、腰线和挑檐等处粉刷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2%。滴水线粉刷应密实、顺直,不得出现爬水和排水不畅的现象。

(十一)外墙面砖与外墙涂料粉刷层交接处应设置分格缝,且平面一致。

第八章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 设计措施

(一)门窗设计应明确抗风压,气密性和水密性三项性能指标,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

7、7108)-2002的规定。

(二)门窗拼樘必须进行抗风压变形验算,拼樘料与门窗框之间的拼接应为插接,插接深度不小于10mm。

(三)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使用与其相匹配的衬钢,衬钢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并作防腐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措施

(一)门窗安装应进行三项性能的见证取样检测,抽样比例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门窗框制作尺寸按洞口的尺寸制作,确保安装后窗框和面层间的空隙尺寸为8-15mm,门窗框安装固定前应对预留墙洞尺寸进行复核,用防水砂浆刮糙处理,然后实施外框固定。固定的外框与墙体应根据饰面材料确定间隙。

(三)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镀锌铁片厚度不小于1.5mm,固定点间距:转角处180mm,框边处不大于500mm。固定方法如下: = 1 \\* GB3 ①砼墙洞口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 2 \\* GB3 ②砖墙洞口采用塑料膨胀螺钉或水泥钉固定,并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 3 \\* GB3 ③严禁用长脚膨胀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门窗框。

(四)门窗洞口应干净干燥后施打发泡剂,发泡剂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饱满,溢出门窗框外的发泡剂应在结膜前塞入缝隙内,防止发泡剂外膜破损。

(五)门窗框外侧应留5mm宽的打胶槽口;(外墙面层为粉刷层时,宜贴“⊥”型塑料条做槽口),清理干净干燥后,贴美纹纸,打密封胶,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做到表面光滑,无杂物、气泡。严禁在涂料面层上打密封胶。

(六)组合窗框应先按设计要求进行予拼装。所用主立柱,上下端应嵌入结构25mm以上,转角处大立柱,其嵌入深度应大于>35mm。

第九章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设计措施

(一)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二)屋面排水系统,保温隔热系统应通过计算确定。

(三)屋面保温不得采用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材料。对于体积吸水率大于2%的保温材料,不得设计为倒置式屋面。

(四)刚性防水层应采用细石防水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厚度不应小于50mm,分格缝间距不宜

7 大于3mⅹ3m,缝宽不应大于25mm,且不小于12mm。与女儿墙等交接处应设分格缝,缝宽不小于20mm。

(五)柔性材料防水层的保护层宜采用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

(六)对女儿墙,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道、井(烟)道等节点应设计防渗构造详图;变形缝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盖板的做法,其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伸出屋面井(烟)道周边应同屋面结构一起整浇一道钢筋混凝土防水圈。

(七)膨胀珍珠岩类及其它散状屋面保温层必须设置隔气层和排气系统。排气道应纵横交错、畅通,其间距应根据保温层厚度确定,最大不宜超过3m;排气口应设置在不易被损坏和不易进水的位置,根部应设计1:3细石混凝土墩台。 第二十五条 施工措施

(一)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专业防水队伍进行施工。

(二)屋面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三)女儿墙应先用密封材料在根部进行封闭,再铺设防水材料,卷材防水层收头宜在女儿墙凹槽内固定,收头处应用防腐木条加盖金属条固定,钉距不得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将上下口封严。

(四)在屋面各道防水层或隔气层施工时,伸出屋面管道、井(烟)道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均应先用密封材料封闭严实,再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应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压条将卷材上口压紧,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五)刚性细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施工除应符合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钢筋网片应采用焊接型网片。

2、混凝土浇捣时,宜先铺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摊平,再放置钢筋网片,后铺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捣并碾压密实,收水后分二次压光,保水养护不小于14d。

3、分格缝应上下贯通,缝内不得有水泥砂浆粘结。在分格缝和周边缝隙干净干燥后,用与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层处理剂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层应填背衬泡沫捧,分格缝上粘贴不小于200mm宽的卷材保护层。

(六)屋面工程应避免在0℃以下施工,若确因工期需要,应做到以下要求。

1、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

2、热沥青粘结保温层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10℃,水泥砂浆粘结保温层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

3、沥青防水卷材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粘法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10℃,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冷粘法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10℃。

4、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溶剂型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水溶型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溶剂型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水溶型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

5、刚性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不低于5℃。

6、屋面找平层做好后,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找平层被冻裂、空鼓。

(七)屋面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

(八)应注意防水施工的条件,施工操作环境,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应进行屋面防水施工。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其他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淮南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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