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一、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部门负责人审批。现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以下发放标准: —、工作服
(1)生产一线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发放:两套。 (2)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一年发放:一套。
(3)管理、质检、后勤辅助人员每人每三年发放:一套。
二、卫生口罩
(1)油漆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1只防毒面具4个过滤棉。(次月按过滤棉以旧换新发放)
(3)打磨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四个。
(4)其它工种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需车间主任批准发放。
三、手套
(1)需带帆布手套的岗位:下料工、铆工、打磨工、打包工、每人每月发两付。(每一次发一付,余下的按以旧换新领用)
(2)焊工:每月每人发一双帆布手套,半年发一双焊工专用手套。(余下的到期按以旧换新领用)
(3)管理人员每月每人发线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双。
四、眼镜、耳塞
(1)需带眼镜、耳塞的岗位:打磨工、抛丸工,每三个月每人发放防护眼镜和耳塞各一只,(余下的到期按以旧换新领用)
五、安全帽
(1)安全帽每人每年1顶,(若损坏或遗失,自行赔偿。)
六、劳保鞋
(1)焊工绝缘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2)管理后勤辅助人员劳保鞋每人每三年一双。 (3)其它一线员工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七、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收费标(针对中途离职员工)
工作服和劳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如果已发放工作服和劳保鞋,此项费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资中暂扣,如果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员工,此暂扣的费用返还给本人;对连续工作未满半年以上离职的员工,此项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连续工作不足6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50%收取。
(2)连续工作不足5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60%收取。
(3)连续工作不足4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80%收取。
(4)连续工作不足3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100%收取。
(5)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综合部收管此项费用;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综合部返还此项费给员工本人;对未满半年离职而收取工作服和劳保鞋成本的资金,每半年上交财务部,并建立收取、返还及上交金额做台帐,备查。
在工作中发现应佩带而不佩带劳保用品的,责令其到仓库领取,按成本价记帐,上报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