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企业法人承诺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我企业进入南阳市辖区拟承接 南阳市金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下车库及南区沿街商业 工程的施工业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阳市外地进宛施工企业管理办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全权委托驻宛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处理在宛施工事宜,所做出的一切行为我公司全部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愿承担全部责任;
2、公司及负责人、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必须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决定。
3、自觉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维护南阳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不超资质承揽工程业务,不违法转让工程业务;不与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6、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7、所承接的工程实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或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发生拖欠行为;
9、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收费标准,不随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恶性竞争。
本公司同时声明此次向南阳市建设委员会提交的备案资料及其载明的内容和数据真实有效,并保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南阳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以及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诺二年内不再在南阳市辖区内承揽工程业务。
企 业 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2:地税法人变更承诺书
承诺书 证明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12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
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
人承担。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7日
变更税务登记承诺书
xx区地方税务局: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变更法人代表,需向贵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
记。为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自愿作如下承诺,并承担因违反本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保证向贵局提交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全部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
合法、有效。
2、对本单位变更前的应缴未缴税金、欠缴税金等相关涉税事项,承诺
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2012年11月27日 篇3:法人变更承诺书
承诺书
年月日,我单位( 单位名称)向贵单位提交的法人变更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附件)。 现郑重承诺:提交材料涉及的文件、证明及有关附件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自年月日起我单位(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方明辉。并承接原法定代表人 经营期间的一切经济责任,尤其是债权债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篇4:2016法人变更承诺书范文
2016法人变更承诺书范文
法人变更承诺书范文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16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7日
法人变更申请书 2016年6月8日
企业法人变更模板
通州工商分局: (经营者姓名) 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商户名称),注册号为: ,同意将该个体工商户转变组织形式为 (经济性质),本人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家庭经营的由全体成员)承担。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名
(家庭经营的由全体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篇5:2016法人代表变更承诺书
2016法人代表变更承诺书
法人代表变更承诺书
证明
xx区地方税务局:
自2016年xx月xx日起我公司法人代表由xx变更为xx,旧法人代表此日前所从事的所有业务所遗留的所有权利和责任一并由新法人承担。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7日
法人代表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现任________(职务),我承诺:
一、严格执行《测绘管理条例》;
二、依法从事测绘经营活动、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测绘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在国家测绘行业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异常波动时,自觉承担应急任务,服从国家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本单位所报资料内容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