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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告知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0: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告知承诺书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商 务 委 员 会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 告知承诺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10、《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11、《境内自然人在浦东新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试行办法》。

二、审批条件

(一)属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审批权限内,投资总额在一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涉及合并、分立、减资、股权转让(含新增股东)、分支机构、跨区(县)迁移等事项的设立及变更不适用本办法。

(三)外商独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为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四)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为外国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国投资者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五)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产业政策的。

三、审批办理

(一)变更受理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报事项基本信息表;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原件);

3、涉及的变更事项需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的,需提供股东、股东会决议(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董事会决议);

4、变更内容涉及合同、章程条款修改的,需提供原合同、章程(复印件)及合同、章程修改件;

5、涉及变更公司名称的需提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涉及变更外方投资者名称(含变更外方投资者)的,需提供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及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件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的认证,并附中文译文;

7、涉及变更中方投资者名称的,需提供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8、涉及变更组织机构成员的,需提供新组织机构成员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涉及变更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餐饮等)的,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征询表或批准文件

11、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与本次设立有关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

1、若中方投资者投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应补充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应补充提交代理协议和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工作机制

本审批机关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登记部门及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共同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受理”工作机制。统一接收外资审批、企业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和税务登记的材料,统一送达相关证照和文书。

2、受理程序(1)申请人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口受理窗口”提出变更申请; (2)事项属于本《告知承诺书》适用范围的,一口受理窗口统一接收外资审批、企业登记、代码、税务登记的申请材料,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完成“联动登记系统”的相关数据采集及录入,并将相关申请材料送达本审批机关。 (3)本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外资变更申请材料进行格式审查,并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签发相关审批文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打印,送达一口受理窗口。

(4)一口受理窗口统一发放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文书 。

四、监督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承诺:其递交审批机关的所有上报文件真实、有效、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各投资者签字人均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人,如有不实或欺骗审批机关的行为,申请人(包括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中应遵守外商企业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受其保护。

3、本审批机关有权在作出准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的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本审批机关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本审批机关有权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五、其它事项

1、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审批机关归档,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提交的材料应采用a4纸张;内容用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或使用修正液;字迹应清晰可辨。

3、提交材料中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4、申请人对告知内容不明确的,可及时与审批机关投资促进处按下列方式联系:(1)联系地址: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2楼71号、73号窗口; 承诺内容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申请人(全称: ,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邮政编码为)因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具体变更内容:)向贵委提出申请。 根据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承诺如下:

1、申请人按外商投资的相关法规要求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接受本《告知承诺书》的相关规定,已经完全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2、此次申报行政审批的事项,申请人认为自身能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递交的全套申报材料,其内容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承诺接受贵委检查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贵委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贵委有权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4、申请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申请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告知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年月日

承诺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篇2:变更承诺书

莆田市工商局:

本公司经营范围中加工经营蜜饯有效期至2013年05月13日到期,新的许可证于2013年05月20日办理完毕。因工作人员疏忽,致使新许可证的有效期与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能衔接,为此全体股东承诺自2013年05月13日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期间,公司经营行为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

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2013-5-30 莆田市工商局:

本公司经营范围中普通货运到期后至相关部门办理时被告知该证已被吊销,因目前没涉及到该业务,就没重新申请。为此全体股东承诺自2012年11月05日到期后,公司经营行为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同时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全体股东签字:

福建天盛物流有限公司 2013-4-2篇3:变更设计通知书及承诺书 变更设计通知书承诺涵

在由吉林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扩建工程的设计中,建设单位向设计院承诺:

1.在袋装水泥堆存汽车发运站台南侧原铁路设计此处设计有防火通道,因袋装水泥堆存汽车发运站台装车库净宽不小于4.0m,净高满足4.6m,消防车可直接从汽车发运站台直接通过,因此取消站台南侧防火通道。

2.本专用线扩建工程中行车室在既有装运车间办公楼接建,本楼目前地基已发生沉降。设计院接建本防护只需对接建的结构部分的安全负责,其他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3.厂内线dk0+855 1-3.5m盖板涵流量为40.2 m3/s。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涵洞出口与1-2.0m盖板涵相接。此1-2.0m盖板涵百年流量小于40.2 m3/s,如泄洪涵洞水量较大,1-2.0m盖板涵无法满足排洪要求,可将水经由厂区水泥路面引排至厂区外。

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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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变更告知函

业务员变更告知书

《签署告知承诺书》

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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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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