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住宿生管理工作,凡在我校就读的每一位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安全协议书》后与学校签订协议,方可办理住学手续。协议内容:
一、违反下列规定中的任何一条将直接与班级日常管理中的《住宿生管理评分细则》挂钩。
1、每周星期日至星期四所有住学生一律在校晚自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2、每周五上完全部课程后应当全部离校,周日下午3点后返校。
3、凡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家长必须亲自来接或打电话给班主任,然后由学生填写正规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后报告生活老师登记,才允许持请假条交门卫出校门,否则不予请假。
4、住学生未经请假擅自外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为保钱物安全,每次返校,家长要督促子女将钱或贵重物品存放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6、学生应爱护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并给予处分。
7、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旷课两节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停课教育。
8、因不遵守校纪校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二、所有住学生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加倍扣班级管理分外,坚决取消住学生资格:
1、无故旷课或晚自习;收假时不按时返校。
2、夜间爬墙外出
3、盗窃他人财物。
4、打架滋事,尤其与社会青年勾搭往来造成严重后果。
5、抽烟喝酒等坏习气屡教不改者。
6、欺侮殴打小学生者。
以上各项请家长予以理解和配合。
学生班级: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政教处盖章:
沅江市人和中学政教处
20年 月 日
《住宿生安全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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