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就业登记办理流程(高新区)
初次办理的企业:
人社局就业登记科先注册企业基本信息。
需要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PS: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后马上就可以办理员工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市城镇户口
1、劳动合同原件(两份);
2、《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一式两份)-----高新区网站可直接下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失业证》;(非初次办理者提供);
4、如需新办《就失业证》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页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两寸照片一张,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高新区网站下载表格);
二、外省市\\本市农业户口
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两份;
2、《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一式两份;
3、《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如是本市农业户口,还应携带户口页复印件,外地不许户口页复印件;
6、最好带着员工上家单位离职证明。(因为有些企业在员工离职后并未做退工,所以需带员工离职证明才可以做就业登记)。
《天津高新区社保就业登记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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