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具备条件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现将区、镇(街道)有关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公布如下: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 3.身体健康,男性成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成员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6.要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且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一般是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正式党员。
希望有选举权的居民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根据条件要求提出自己满意的人为本社区第×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特此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社区(居)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书面通知(参考样式)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具备条件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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