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监控员工作规程 (hbqy-sf-07)
1 目的
通过收费监控设施的使用及监控人员的监督,确保收费人员规范文明收费,从而提高收费员的业务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管理处所辖的各收费站。 3 工作程序
监控员独立于收费班,负责其所监控的收费员的收费监控工作。
。
到严重的非正常情况,监控员和收费班长不能解决时,监控员应立即通知值班站长,予以解决。
3.2.3对于收费人员的各项非正常情况、文明服务不规范等情况如实填写《监控工作情况记录表》。
3.2.4监控员接到因天气、交通事故等原因封道通知时应立即通知收费岗和值班领导,采取必要的措施。
3.2.5监控员应将站内的紧急通知及时的传达给收费班长,并协助收费班长作好应急准备工作。
3.2.6监控员交班后须和收费班一同进行岗后讲评,先由收费班长讲评,然后由监控员就一班次的收费工作进行讲评,对表现好的收费员进行表扬,对差的要进行批评。
3.2.7监控员应与收费员进行非正常情况记录的核对,核对无误后,值班站长应在监控记录上签字。 3.3环境管理
3.3.1监控室为机房重地,要有明示的标牌表明非有关人员严禁入内。 3.3.2监控室内须设置必要的用电设置,要确保用电安全和持续供电。 3.3.3监控设备要定期清洁。
《收费站监控员工作规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