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中文系早操检查制度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是党和人民对大学生的要求和期望。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培养同学良好的习惯,进一步推动我系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早操管理制度。
一、早操要求:
(一)早操检查时间:
1、夏季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55集合。
2、冬季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05集合。
(二)各班的同学在固定位置列队做操或跑操,前后左右间隔要均匀,队列要整齐。
(三)班长站在队伍的最后负责总体工作,体育委员站在队伍的前面带操。
(四)全体同学做操要认真、整齐、规范,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五)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经批准后将假条交班长,班长在早操时将假条交查操人员并报体育部;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于当天大课间前向辅导员补假,凡无假条者,均按旷操处理。
(六)严禁早退,对带头早退的同学或班级严肃处理。
(七)无故旷操一次扣操行分10分 ,旷操三次记过处分,早退扣操行分5分,请假扣操行分5分,见习扣操行分2分,迟到扣操行分1分,做操不认真的班级一次扣10分。
二、学生干部的职责
(一)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护早操秩序。若出现旷操、迟到、早退、做操不认真等现象,除双倍扣分外,第一次由辅导员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在班会上做检查,第三次通报全系,并取消当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三次以上停职检查。
(二)体育委员在做操前整理好队伍,使之前后左右间隔适当,并做好查操工作。禁止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第一次由辅导员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在班会上做检查,第三次通报全系,并取消当年模范学生干部评选资格,三次以上停职检查。
(三)班长负责本班出操考勤,每天在早操开始之前,将考勤情况主动上报学生会
体育部负责同学。同时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提高做操质量,并协助体育委员作好查操工作。应及时制止同学早退、起哄、不认真做操等违纪行为,并做好记录。对于不能尽职尽责,甚至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者,第一次由辅导员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在班会上做检查,第三次通报全系,并取消当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三次以上停职检查。
三、检查制度
(一)我系早操工作由系学生会体育部全面负责并检查各班早操工作。检查内容 是班长、体育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学生出勤、违纪情况。
(二)实行主席团学生干部责任到班制度,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一视同仁对待,体育部严格检查考勤。
(三)检查结果每天大课间在2号楼4楼通报,并报告辅导员,每周小结一次,通报各班出勤率及名次,通报违纪人员名单。
(四)每学期评选早操管理先进班级及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早操检查纪律均由学生会体育部存档,作为学年评选个人、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补操制度,凡旷到、早退、请假、见习者均在周五下午6:10补操,补操实行累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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