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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示催告程序”指南

发布日期:2010-2-5 15:37:07发布人或来源:【字体:大 中 小】

1.什么是公示催告?

在现实生活中,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等情况时有发生,为了保护票据的持有人在票据上的权利,稳定票据流转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了公示催告制度。

所谓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原票据持有人的申请,将票据遗失的情况进行公示,催告票据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没有人申报权利,法院就作出除权判决,宣告原票据无效,使票据权利和票据相分离,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公示催告都适用哪些情况?

在我国,适用公示催告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大类:

(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这时目前我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对象,具体包括三种票据:①汇票;②本票;③支票。

(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如股票、提单等。

3.如何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公示催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遗失、灭失或被盗的票据的合法的最后的持有人或者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的权利占有人。

(2)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请公示催告只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4.公示催告案件如何审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7日内审查完毕,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予以受理;认为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按照下列程序审理案件:

(1)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2)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3)利害关系申报权利。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4)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5.什么是督促程序?

所谓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一定的法律文书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特别程序。具体而言,就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不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

督促程序的进行,是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为基础的,适用于简单的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方便易行、效率高效的程序。

6.督促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督促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2)审理。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3)异议的提出。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前仅审查了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没有让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答辩,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

(4)执行。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令后,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没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履行支付令又不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怎样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而不能是其他标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所依据的债权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3)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支付令,应当提交申请书;

(4)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一般为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8.法院如何处理支付令申请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后,经审查,会根据不同的审查结果,作出不同的处理:

(1)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2)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申请人不得上诉。

9.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的内容和效力是怎样的?

如果被申请人在期限内提出异议,支付令便自行失效,督促程序即告终结。

如果被申请人在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被申请人在期限内依支付令履行义务的,支付令便起到生效裁判的作用。

10.债务人对支付令有异议的,怎么办?

债务人即被申请人对支付令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支付令中载明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异议。只要债务人在期限内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支付令便自行时效,督促程序即告终结。

由于债务人提出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终结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通过民事诉讼审理程序、执行程序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

11.督促程序如何终结?

人民法院会以裁定方式终结督促程序,该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对此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一般而言,导致督促程序的终结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查不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督促程序终结;

(2)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3)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将支付令送达债务人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4)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督促程序自然终结;

(5)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6)债务人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的,支付令生效,督促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公示催告程序2

第十五章公示催告程序

票据的公示催告程序

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七讲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

民事判决书(公示催告程序除权用)

浅析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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