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经理职责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对生产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评比时,要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抓好安全工作的组织建设、健全本单位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协调本单位重大安全设施,协调本单位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3、主持制定、修改和审批各项涉及指挥部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的安全组织建设、审批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要专门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建设施工情况,对存在的危险、危害、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指令。
5、负责检查职能部门贯彻有关政策、法令和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及安全工作人员汇报,支持职能部门按上级要求所进行的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活动,积极从人员和财物上为职能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创造条件,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6、负责安排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主管安全副经理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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