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朝阳区自办学校(托幼场所)
暑期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的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自办学校(托幼场所)各项安全和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保障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就自办学校(托幼场所)2018年暑假期间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各校(所)务必遵照执行。
1、为确保区域内各自办学校(托幼场所)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朝阳区各自办学校(托幼场所)自2018年7月14日起必须在按规定时间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务必安排校(所)全体师生离校。
2、各校(托幼场所)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停止教学活动期间集体补课。
3、各校(托幼场所)做好停止教学活动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注意屋顶、校园内及周边等易燃物的清理及防汛安全排查,做好水电等设备、线路的安全检查,以及必要的断水断电安排。
4、各校(托幼场所)举办者为暑假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假期安全,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属地及教育协管员(巡查员),并积极妥善处理。
5、做好学生及家长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及家长不去不正规场所玩水游泳。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注意交通安全等。
承诺:
我对以上各项条款规定均已阅读并知晓。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如若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责任人): 乡(街道)
(学校/园所)的举办者
2018年 月 日
《暑期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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