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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5:29: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X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士(专家)工作站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XX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建经开区人才基地,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促进经开区技术创新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创建国家一流的生物医学科技研发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园区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

第二条 为切实做好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进站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园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四川省和X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暂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院士工作站接受上级人民政府、科技局、科协的具体业务指导。 第四条 院士工作站领导机构为园区院士工作站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园区的战略发展方案,制订引进院士及其科研团队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科研课题方向、经费筹措及使用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察院士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听取院士工作站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五条 工作站的办事机构为园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站办公室),由园区管委会统一管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站的具体事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设立工作站学术秘书,负责协调院士工作站各项任务的实现。

工作站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提出实施意见和办法;征集园区内各企业对院士工作站研发项目的建立和意见;向相关部门送审院士工作站研发人员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手续,协助解决进站院士及研发人员的食宿安排等问题;负责院士工作站日常事务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院士工作站与产学研合作院校之间的关系;向上级院士工作站管理机构请示和汇报工作。

工作站办公室同时还要制定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机制与计划,在工作站不定期举办国内外技术交流会,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工作站讲学或授课,不定期参加相关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种会议,了解国内外发展趋势,学习最新技术,提升工作站研发能力和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收优秀项目,根据合作项目的大小、难易,进行人员、资金、以及软硬件设施等的合理支持与配制。积极与国内外的学术界联系,争取园区主办有关医药产业高峰论坛等,邀请有关专家到园区作报告。

工作站办公室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站工作,检查合作开展情况,通报下一阶段合作计划。

第六条 院士工作站根据园区企业发展和各相关技术开发部门需要,提出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研究项目,经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 院士工作站遇到临时重大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八条 院士工作站的进站院士及其团队经领导小组确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据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第九条 为保证进站院士团队在站期间顺利工作,由园区、院士及其团队原所在单位签订《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研究内容、待遇、双方权利与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

第十条 院士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为: 1.为甲方开展技术咨询和指导;

2.围绕甲方亟需解决的有关技术研发方面的难题,由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与甲方研发技术人员联合攻关。

3.将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关于药物合成新技术应用到园区企业的生物医药产品研发中,支持企业的研发创新工作。将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产业化。

4.为了保证院士团队开展工作与生活,工作站将每年从科研经费中拨出专项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引进专家、学者进站合作研究开发、技术交流与生活等费用;每年从园区企业精选出1-2个学术价值高的科研项目请专家学者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十一条 园区选派相关的专家作为院士工作站研究工作的业务协作人员,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术指导人,并配备必要的科研人员作为助手,参与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 院士及其团队在站期间,应遵循园区和企业项目管理办法,在研究各阶段,按照企业科研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提供研究的相关的数据和报告。 第十三条 除《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外,院士及其团队在站期间应遵守园区和企业各项保密规定。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在合作期间,园区提供专项经费用作工作中的日常开支、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等。

第十五条 院士工作站申请的专项资金由园区用于院士工作站建设,按照原项目申报书规定之用途使用。 园区使用自有资金配套作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在园区期间集中科研的工作和后勤保障费用。该项目费用的使用由甲乙双方代表按年度使用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 根据院士工作站的课题进展情况,由园区企业产生的需求需要院士团队额外增加研究课题和工作的部分,由园区企业与院士团队或成员另行签订协议,商定经济条款和支付条件。

第十七条 院士团队各位专家如有安排调研或学生来参与课题,学生来回差旅费可由各专家研究经费解决,学生及专家在甲方的食宿由甲方解决,甲方亦可以为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生活津贴。

第五章 院士工作站的研究成果归属 第十八条 由院士团队和园区企业合作的课题,知识产权为参与的双方或多方共有,或从课题的协议约定。

第十九条 由院士团队单独根据行业或园区企业的相关数据或文档归纳总结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或文章由团队相关专家独享,如涉及园区企业名称或有迹象表明可以获知园区企业的内容的,在发布前应征得园区企业同意。

第二十条 由园区企业团队单独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权归园区企业,如由院士团队的相关学术讨论形成的指导性建议和建议在园区企业的课题中起到关键作用,亦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拥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若与现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则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国家和省市如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条例自发布日起实施,解释权归X经开区管委会所有。

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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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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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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