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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生活调查报告[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2 23:05: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老年人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年初,我们对全市14个镇(街道)233个村(居)的老年人进行了摸底调查,重点调查了解了特困老年人家庭的基本情况。统计结果,全市104753个老年人中有特困老年人3806人,其中男性1848人,女性1958人,丧偶的2233人,分别占全市老年人总数1.8%、1.9%、

2.1%。

二、形成原因

最近,我们又深入大中、刘庄、裕华等镇进行走访调查,初步摸清了特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致困原因。主要表现在:

1、体弱多病,生活没有依靠。从调查中发现,全市有1044人特困老年人是体弱多病,这部分人员占困难老年群体的27.4%。这是老年人走向贫困线的一个不容忽视主要原因之

一。老年多病是规律,加之老年人的收入相对较低,医疗费用又相当高,一旦病残则会给家庭带来经济困难,形成“因病致贫,因贫难治”的恶性循环,导致老年人生活、就医困难。如大中镇阜南村一组智恒厚老人,已是古稀之年,老人自幼身体不好,被人们称之为“病鬼子”。因常年生病,不能劳动,婚后生有一子,又是弱智,也不能劳动。仅靠妻子一人种几亩田 维持生活,家境十分贫寒。

2、儿孙无力赡养。一方面是:子女有劳动能力但不学好,不学无术,惹事生非,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无法尽赡养义务。如裕华镇福东村六组王德富老人,现年84岁,其妻73岁,生有两子,大儿子王明宏,今年48岁,第一次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第二次因盗窃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现在新疆某监狱服刑,媳妇因独守空房且孙子又是呆子,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二儿子因盗窃罪被判8年,刑满释放后,仍游手好闲,至今有家不归。这样的人连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去,又怎么赡养老人呢?另一方面是:子女下岗、病残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连自己生活都难以维持,有的甚至还依靠老人。虽有孝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确实没有赡养能力。全市因儿孙无力赡养,生活极为困难的老人就有584人,占特困老人的15.3%。

3、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目前,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途径。我市80%的老年人依靠子女赡养,“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在他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一旦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年人生活就比较困难。少数子女自身素质不高,头脑中根本就不存在尊老养老观念。往往是“一个老子可以养十个子女,而十个子女却容不得一个老子”。如刘庄镇友谊村五组王齐生,今年73岁,生有3个儿子,现住的房子还是原来生产队砌的,大儿子到兴化入赘,二儿子在家为无业游民,三儿子和老人住在一起,由于三个儿子相互扯皮、推诿,都不主动赡养老人,使老人生活缺少来源。这类的特困老人共有83人,占全市特困老人总数的2%。

4、好逸恶劳,无固定收入。这部分特困老年人约占弱势 群体的3%左右,他们年轻时就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如大中镇长安村四组蒋高艮,男,61岁,至今仍是单身汉,该人曾三次因诈骗罪被判刑入狱,第三次刑满已49岁。目前住在原生产队仓库的一间房子里,虽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但恶习难改,整天东摇西逛,有时还到村里找干部一些麻烦,缺乏自养能力,生活水平低下,生活困难。

三、救助措施和优待办法

针对上述高龄、病残、贫困的老年人,目前大丰市政府已经采取一些救助措施和优待办法。

一是结对帮扶。自从1995年开始,我市就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特困户结对子,从资金、物资、技术等各方面帮助特困老年人,帮他克服困难,走出贫困线。

二是发放定补和救济物资。每年年底都由民政部门负责,为全市的特困老年人发放一定的救济金以及救济物品(米、油、被子、衣服等),不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老年人均已纳入低保,每月享受人均13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是制定优待政策。1997年,大丰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1999年2月市政府就以大政发26号文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十二条优待和服务项目。2000年6月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出台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开通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市政府还以大政办发[2000]42号文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各乡镇设点法律援助物的意见》。2001年10月,市政府又以大政发[2001]84号文下发了《关于农村残疾人税费减免有关政策的通知》。

四、存在问题

尽管政府及社会各界已从各方面来关心特困老年人,但仍有少数老年人没有摆脱贫困,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1、优待政策未完全到位。《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中的“老年人游览麋鹿保护区、施耐庵纪念馆免购门票;乘车、看病优先、优惠”等优待项目有时难以到位。

2、有些特困老年人,尽管生活比较困难,但又不属低保对象,仅靠政府年终一次性救济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3、老年人体弱多病,医疗没有保障。老年人年老多病,除老干部老职工外,绝大多数老年人医疗没有保障,医药费全部自理,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如果老人无钱或子女经济条件

又比较差,则老年人看病就是个问题。老人一旦病残则给家庭带来经济困难,形成“因病致贫,因贫难治”的恶性循环,导致老年人生活、就医困难。

五、对策

关心老年人生活,让特困老人走出贫困线,是老龄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主管部门呼吁、政府投入、社会赞助、群众参与,才能解决特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等基本问题。

1、加大政府救济力度。政府应加大对老年社会福利资金的投入,为特困老年人提供特殊保护性措施,要建立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助老基金,基金的来源除政府划拨一定数量的经费,还要发动社会各界的捐助,这笔基金专项用于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对特困老年人生活上的困难和需求,政府要大力提供救助。对一些因病、因灾致困的特困老年人,政府要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救济,动用特困基金,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走访、慰问特困老人的制度,倾听他们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政府要制定帮助特困老人摆脱困境的倾斜政策。党委和政府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从而使下岗职工家庭摆脱困境,能够承担起家庭赡养职责。

2、大力倡导社会赞助。对特困老年人,政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资助,为老年人献爱心,帮扶老年人,救助特困老年人。从资金、技术、信息、帮工和实物等多方面,为特困老人家庭提供全方位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人间亲情。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发动党政机关、部队和一些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与这些特困老年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使他们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教育、卫生、工商、税务和科技等部门要从自己的行业特点出发,做到有技术的送技术、有信息的提供信息,有资金帮助解决部分扶持资金,特别是工商、税务等服务部门,要千方百计降低准入门槛,为特困老人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职业提供各种方便。每年在“三夏”大忙期间,可由共青团、妇联等对象组成“助耕帮工小分队”或“志愿者服务队”,无偿为农村特困老人提供代耕代种等服务,切实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同时要鼓励和组织健康低龄老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老龄等部门在节假日都要组织专人上门慰问,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3、运用典型宣传教育。加大《老年法》宣传力度,营造家庭养老的氛围。对不主动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进行批评教育,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宣传教育,使每位中青年人都懂得尊老养老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老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法制建设,加大依法调解赡养纠纷力度,对拒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坚决将他们绳之以法,严惩不贷。对因懒惰而导致贫困的老年人,要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这部分老年人能够自食其力。使他们认识到“等、靠、要”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由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

4、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要发挥在立法和行政中的特殊职能,最大限度地为老年人尤其是特困老年人服务,健全和完善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基本金的征缴率,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

发放。民政部门要扩大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逐步提高城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对城镇和农村中的一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老年人,应将他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畴。积极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对患重病的特困老人当地政府要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帮助,医疗部门也要实施适当的医疗救助,为特困老人发放医疗救助卡,享受一定的医疗优惠政策。如免挂号费、诊疗费、护理费等,其它医疗费用给予适当的减免,切实解决特困老人的养、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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