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海区中心学校专职艺体教师
教学效果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多元化地量化教师一期的工作业绩。
二、考核内容
以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组建艺术团队、教学效果等作为考核依据,采用量化考核、行政评价、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等方式相结合多元化考核专职艺体教师。
三、考核方法
(一)学月常规考核(40%):
被考核人教学常规分值 = 学月常规总和÷学月数×40%
(二)组建艺术团队(10%)
组建了艺术团队,该项得分;未组建不得分。
(三)教学效果(50%)
1、学生评教(5%)
教务处每期将组织学生评教。根据其在学生中的满意度确定其该项分值。
2、教师评教(5%)
教务处每期将组织教师按照“工作态度、工作状态、规范执教、热爱学生、教学效果”等方面评教,根据教师实际量化情况确定其该项分值。
3、行政评教(5%)
学校行政根据值周或巡课过程中了解到的具体情况确定其该项得分。
4、教学任务完成情况(5%)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段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到所任教班级按照期
1 初计划进行调查。未完成教学任务该项不得分。
5、规范执教(10%)
无无故不上课,随意调课,无迟到、早退,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学校上课制度等现象发生;在教研组组织下,一期至少应上一堂显示学科特点的教学公开课。发生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公开课准备不充分,导致教学效果极差,该项不得分。
6、教学成绩(30%)
具体考核办法: 音乐专职:
(1)集体评价:由任课教师抽签决定检测班级及检测曲目,采取全班齐唱的方式,评委根据学生所唱情况按A、B、C、D予以等级量化。A等达90%按满分计;A等达80%按80%计;A等达70%按70%计;A等达60%按60%计;A等不足60%该项不得分。
(2)班级个体考核:由任课教师对班级学生进行个体考核,教务处根据学生的平均成绩按相应比值计算。
注:评委临时决定;以上两项各占15%。 美术、信息专职:
由任课教师抽签决定检测班级及检测内容(内容从教材中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规定时间内超90%学生完成则进行评价,否则不予评价,该项为零。
评委根据学生完成作品予以等级量化,教务处根据评委评价情况决定该教师教学质量。A等(A等占大多数,80%以上)按满分计;B等(B等占大多数,80%以上)按70%计;C等(C等占大多数,80%以上)按50%计。
注:评委临时决定。 科学专职:
六年级科学按期末考试成绩直接量化;其余年级按教务处组织的
2 考试成绩予以量化;多班级按所有班级平均值量化。
体育专职:
在教务处规定的测试项目中抽查其中一项,根据学生实际成绩予以量化。班级由任课教师抽签决定。
一二年级测试项目: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 三四五六年级测试项目: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
(四)加分项:代表学校参赛获奖(20%)
积极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相关正式比赛,根据获得名次予以量化。
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
指导学生个人获奖:按国家、省、市、区级分获满分、5分、3分、2分。校级除外。
直接筹备、组织校园运动会,另加5分;参与校园“大课间活动”的组织、安排、训练等,另加5分;筹划、组织、安排“校园乡村少年宫活动”另加5分。
以上加分均由组队人员共同分摊所获分值,该项总分不得超过20分。
(注:
1、获奖单项奖金由学校根据绩效工资总方案另行考虑。
2、上级没有组织相关的比赛或没有参加比赛,此项不得分。)
四、以上各项之和即为该教师期末考核量化总分值。 说明:
1、教师评价的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优选模、评聘职务等的依据。
2、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仙海区中心学校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