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学院学生处文件
„2012‟7号
关于上报2010-2011学年
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2010-2011学年评优工作已全面结束,为了做好后续的表彰、宣传、制作光荣册和展板等工作,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于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以前,上报本学院荣获国家级、省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内容包括:
一、优秀个人事迹材料
(一)优秀个人对象
荣获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
(二)上报材料比例
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按获得者100%比例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获奖者2%的比例上报。
(三)上报材料内容
1、个人先进事迹综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字数为80至100字,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所在学院、班级、政治面貌、在校获奖情况、曾现任职务、社会实践和其它突出成绩。
2、个人照片一张。(标准照或生活照均可,拒绝上报大头贴)
二、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一)先进集体对象
荣获2010-2011学年云南省“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
(二)上报材料内容
先进事迹综述材料,字数为260-300字(电子版);班级学生集体照片一张。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事迹材料采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质、按时、按比例上报,做到好中挑优。逾期未上报的按放弃处理。如上报的材料信息有误,责任由各学院自负。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 事迹材料 通知
XXXXXXX学院学生处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印发
校对:XXX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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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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