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委托人 与 案件,现委托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委托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本案 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至本案 审结束时为止。
代理权限:
特 别 授 权
委托事项:代为立案、申请调查取证;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上诉、反诉、接受调解、和解;签收有关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 受委托人联系电话: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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