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维保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光和商业广场万宇城Ⅰ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光和商业广场万宇城Ⅰ期工程施工用塔吊由乙方承接维修和养护,为满足甲方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订本劳动协议。
第一条:操作、维修范围及时间
1.本工程开工即日起至工程完工塔吊拆除保养结束日止。
2.本工程土建未完成的工作内容施工用。
3.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塔吊的维修和日常维护,维修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由甲方提供。工具
由乙方自备。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根据甲方塔吊操作计划,保质按时完成任务。
第二条:付款方式
1.承接费用按双方约定/月,月付。
第三条:用工条件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建筑市场的一切法规制度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按施工部分的工作内容要求,妥善安排人员精心组织维修和
养护,保证工程施工中塔吊随时可以操作并随叫随修。
3.严格执行用工制度,进场人员必须三证齐全。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在进场时交身份证至项目
部登记造册后备案。如由于乙方不配合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项目部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
挥,不得顶撞及不服从管理,如出现以上情况,除按规定制度执行外,视情节轻重,予以清退或送司法部门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塔式起重机维保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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