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2 01:31: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概述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与学位授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和质量保障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监管高等学校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专业准人、专业建设和专业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1.2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1.2.1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该类专业本科生在毕业后5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能力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1.2.2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本类专业本科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技能、知识和具备的能力的具体描述。 1.2.3评估 评估是识别、收集和准备所需资料与数据的过程,是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评价的一个或多个进程。

评估应运用直接、间接、定性和定量等手段,以确定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 适当的抽样分析可作为评估过程的一部分。 1.2.4 评价

评价是解释评估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和证据的一个或多个进程。 评价决定学生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达成程度。 评价结果用于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1.2.5 学时和学分

学时是指学习时间以课时为单位的计算单位,不少于45分钟计1学时。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程32学时计1学分;工程实践1周计1学分。

1.2.6 学制和学位

学制是国家对学校的组织系统和课程、学习年限的规定。

学位是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

2适用专业范围

2.1专业类代码 农业工程类(0823) 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农业工程(082301)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082302) 农业电气化(082303)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082304) 农业水利工程(082305) 3培养目标

3.1总体目标

农业工程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较系统地掌握农业工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工程技能和技术知识,富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能够在农业工程及其相关领域从事教育、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3.2 基本要求

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如下技能、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

(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自然科学、信息技术、外语以及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发展前沿和发展趋势。

(4)具备实施工程实践的能力,并能够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初步处理。

(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科学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系统地考虑经济、环境、法律、社会、安全、健康、伦理等因素。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规范使用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

(7) 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规划、设计、生产、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备正确认识工程对客观世界和社会影响的能力。

(8)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与交往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10)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以及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地域特点和学科特色,制定细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可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4学制与学位授予

4.1 学制

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学制4年,实施学分制管理,可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应不少于3年、不超过6年。

4.2学分

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总学分不宜低于160学分,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与人才培养特点等做出适当调整。

4.3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5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办学特色自主设置。课程体系设计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工程类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和工程实践等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5.1 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

数学类课程应从覆盖以下知识领域核心内容的大学水平课程中选择,包括微积分、线性代数、微分方概率和数理统计、计算方法等内容。

基础科学类课程包括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含课程实验)。

数学与基础科学类课程学分合计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0%或不少于32学分。 5.2 工程类课程

工程类课程包括工程基础类、专业基础类和专业类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或不少于48学分,

5.2.1工程基础类课程

工程基础类课程以数学与基础科学为基础,培养学生应用数学或数值等方法,发现并解决工程实际向题的能力。

工程基础类课程根据专业要求应从覆盖以下知识领域核心内容的课程中选择: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传质学、燃烧学、水力学、土力学、电工学、电子学、工程材料、计算机技术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工程图学等。

5.2.2 专业基础类课程

农业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农业工程原理、系统工程、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测试技术、动力机械、液压与气动传动、控制工程、物料工程特性、农学概论等内容。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工程测试、动力机械、液压与气动传动、控制工程、农学概论等。

农业电气化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单片机原理、电工仪表及测量、检测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电机与电力拖动、电气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通信工程等。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建筑学、农业建筑结构、新能源工程、农业生物环境原理、农业节能工程、农业概论等。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覆盖以下知识领域的核心内容:工程测量、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工程水文、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农学概论等。

5.2.3 专业类课程

鼓励各高校根据自身优势和地域特点设置专业课程,办出特色。 5.3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社会、法律、伦理等各种因素。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15%。 5.4工程实践

高等学校应设置较为完善的工程实践教学体系,工程实践学分应不低于总学分的20%。 5.4.1 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主要通过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主要包括: (1)工程训练

通过系统的实地工程、工艺技术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和动手能力。 (2) 实验课程

实验类型包括认知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等,培养学生实验的设计、测试和结果分析能力。

(3)课程设计 主要专业基础类课程和专业课程应设置课程设计,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

(4)认知与生产实习

通过实地认知实习,使学生学习各种工程实施方法、工程设备、工艺装备和物流系统的工作原理、功能、特点和适用范围;通过生产实习实践,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认知感,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和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4.2 科技创新活动

组织学生参与科研创新、设计或开发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4.3 毕业设计(论文)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培养创新能力。

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及指导教师承担的研究课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或行业专家参与,鼓励学生到生产实践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师资队伍

6.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

应建立一支满足教学需要的规模稳定,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应具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者专业带头人,且不少于5名教师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

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

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20%以上;具有从事过工程设计和研究背景的教师占30%以上;获得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占80%以上。

6.2教师职业素质要求

教师应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

教师应关心学生成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教师应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满足培养目标要求。

7教学条件

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执行。该文件若有修改,则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7.1 教学设施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应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以方便学生使用。

应通过与企业或行业相关单位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加强与业界的联系,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机会。

应建设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吸引学生广泛参与科学技术研究活动,提高学生创造性设计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7.2 信息资源 计算机、网络以及教材、参考书和工具书等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7.3 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应有保证,且总量能满足专业教学、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已建专业应保证一定数额的 日常教学运转经费, 包括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人员工资费用、教学设施维护更新费用、教学研究与改革费用、专业实践经费、图书资料经费、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等。生均年教学基本运转费用(不含师资队伍建设和人员工资)不少于1 200元,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新建专业应保证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专业开办经费,开办经费不少于300万元,且必须有一定数额的实验室建设经费。生均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少于1万元。

7.4 发展环境

学校能够有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8质量保障体系

8.1学生管理

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应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应通过记录形成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

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程序,接受转专业、转学学生并认可其原有学分。

8.2跟踪反馈与持续改进

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培养目标的达成;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

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

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完善与提高。

计算机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电气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交通运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设计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工商管理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经济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外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学习贯彻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措施及效果情况

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农业工程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