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
(2)全体护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的重要性,树立接受终生教育的思想,积极参加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接受新的医学科学技术信息,调整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便更好地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
(3)各级护理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称晋升和执业延续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4)各级护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护理部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参加不同渠道和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从而达到相应的要求。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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