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1、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包括以医学院校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为主要对象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转科人才培训(专业进修)、以高年资卫技人员为主要对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更新教育(包括再进修)、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参加的各类学术活动和短期培训、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含在线教育)以学分获得为主的教育考试,统称继续医学教育。
2、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人员应根据医院培训计划和部门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各科室要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卫生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4、卫技人员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应有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含公共科目),作为年度考核、聘任、卫生技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5、医务科应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将相关继教资料交存档,并作为享受规定待遇的依据。
《继续医学教育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