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成合同
为了更好顺利的合作开发,销售和管理人和镇驻地兴和苑小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兴和苑南区:
1:1号—8号楼 约2.5万平方
2:南区北门市房 1号—13号约1000平方米
3:南区西边 1号—8号车库
4:南区南西边 1号—18车库
5:南区南东边 1号—10号车库
6:物业房
(二)兴和苑北区
1:1号—6号楼120户
车库 49个
库房 71个
门市楼1号—29号共约1.9万平方米
2:相应的附属设施及物业设施
(三)小区的质量维修设施设备的增加及物业管理
二:投资比例,权利。责任及效益
(一)甲乙双方各投资为50%
(二)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开发及管理中所产生的各种责任,债权债务及风险,并共同享有开发和管理产生的效益。
(三)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账目要做到公平,公正。按财务的相关规定做到日清月结。建筑材料,工人工资,房屋销售等各种收支均以单据为准,所有单据必须有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名为准,否则无效。
(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各种经营及管理均需共同协商。不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答复,违者责任自负。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对共同雇佣人员加强管理,并共同承担产生的责任和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各半。
(六)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多沟通,多协商,多讨论,各尽所能相互尊重,要团结合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七)各种经营活动,收支,人员聘用及调动,物资设施的管理使用,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只能有双方负责人协商后处理,任何人无权参与。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合作协成合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