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督导情况反馈
督导单位: 督导时间: 检查情况(不足之处):
1、部分创建书面材料如创建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名单、医院母乳喂养政策等因薛主任外出而未见相关资料。
2、未完全落实全院母乳喂养知识培训。随机抽查了当班医务人员1名,该职工无工作笔记,而且对母乳喂养知识未完全掌握。
3、未挂牌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及公布咨询热线电话。
4、未成立产后访视小组。
5、部分记录欠规范(分娩登记:早吸吮栏中不能用“√”表示; 分娩记录单:早吸吮、早接触不能用“√”表示;首次护理记录单:告知栏中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婴儿护理记录单:未规范完成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护士交班本:无母婴一体交班;孕产妇保健手册: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指导意见:
1、加强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根据创建标准全院职工培训不低于18学时,重点科室人员临床实践不低于3学时。
2、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且需有相关登记。
3、成立产后访视小组,认真落实辖区内的产后访视工作。
4、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凡实施执行有关母乳喂养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交班本等进行记载,常规交班。
5、挂牌建立不低于二间的母婴同室病房。
督导人:
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督导情况反馈
督导单位: 督导时间: 检查情况(不足之处):
1、未制定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未开展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
2、未挂牌成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及公布咨询热线电话。
3、部分记录不完整。
⑴.医嘱单:产前未开乳房护理,产后未开母乳喂养的医嘱。 ⑵.首次护理记录单:告知栏中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⑶.孕产妇保健手册: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4、门诊大厅内无母乳喂养知识宣传。 反馈意见:
1、制定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迅速完成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根据创建标准全院职工培训不低于18学时,重点科室人员临床实践不低于3学时,培训有备课材料、学员签到、学习笔记、培训前后的考试等。
2、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且需有相关登记。
3、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凡实施执行有关母乳喂养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交班本等进行记载,常规交班。
4、挂牌建立不低于二间的母婴同室病房。
督导人:
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督导情况反馈
督导单位: 督导时间: 检查情况(不足之处):
1、未完全落实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如无培训计划、学时不够、培训前后无考试等。
2、未挂牌成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及公布咨询热线电话。
3、未挂牌建立两个以上的“母婴同室”病房。
4、部分记录不完整。
⑴.交班本:无母婴一体交班。
⑵.护理记录单:无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内容。
5、门诊大厅内未张贴三个“十条”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指导意见:
1、加强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根据创建标准全院职工培训不低于18学时,重点科室人员临床实践不低于3学时,培训有备课材料、学员签到、学习笔记、培训前后的考试等。
2、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且需有相关登记。
3、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凡实施执行有关母乳喂养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交班本等进行记载,常规交班。
4、挂牌建立不低于二间的“母婴同室”病房。
5、门诊大厅应张贴三个“十条”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督导人:
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督导情况反馈
督导单位: 督导时间: 检查情况(不足之处):
1、未制定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未开展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
2、未挂牌建立“父母学校”及公布咨询热线电话,未成立产后访视小组。
3、大部分记录空缺。
⑴.医嘱单:产前未开乳房护理,产后未开母乳喂养的医嘱。 ⑵.首次护理记录单:告知栏中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⑶.婴儿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
(三):空白。 ⑷.交班本:无交班本。
⑸.孕产妇保健手册: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4、门诊大厅内未张贴三个“十条”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指导意见:
1、加强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根据创建标准全院职工培训不低于18学时,重点科室人员临床实践不低于3学时,培训有备课材料、学员签到、学习笔记、培训前后的考试等。
2、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且需有相关登记。
3、成立产后访视小组,认真落实辖区内的产后访视工作。
4、完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凡实施执行有关母乳喂养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交班本等进行记载,常规交班。
5、挂牌建立不低于二间的母婴同室病房。
督导人:
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督导情况反馈
督导单位: 督导时间: 检查情况(不足之处):
1、未制定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未开展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
2、未挂牌成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及公布咨询热线电话。
3、部分记录不完整。
⑴.医嘱单:产前未开乳房护理,产后未开母乳喂养的医嘱。 ⑵.首次护理记录单:告知栏中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⑶.孕产妇保健手册: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
4、门诊大厅、住院部未张贴三个“十条”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
5、产科人员与产后访视小组成员衔接不紧。 指导意见:
1、加强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根据创建标准全院职工培训不低于18学时,重点科室人员临床实践不低于3学时。
2、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且需有相关登记。
3、加强产科人员与产后访视小组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辖区内的产后访视工作。
4、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凡实施执行有关母乳喂养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交班本等进行记载,常规交班。
5、挂牌建立不低于二间的母婴同室病房。
督导人:
创建“爱婴医院”工作督导情况反馈
督导单位: 督导时间: 检查情况(不足之处):
1、未制定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未开展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
2、未挂牌成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及公布咨询热线电话。
3、门诊大厅内未张贴三个“十条”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
4、部分记录欠规范(分娩登记:早吸吮栏中记录时间不一致;首次护理记录单:部分病历告知栏中无母乳喂养知识宣教;婴儿护理记录单:未规范完成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护士交班本:无母婴一体交班)。 指导意见:
1、制定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完成全院职工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根据创建标准全院职工培训不低于18学时,重点科室人员临床实践不低于3学时,培训有备课材料、学员签到、学习笔记、培训前后的考试等。
2、建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父母学校”,且需有相关登记。
3、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知识指导的相关记录。凡实施执行有关母乳喂养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及交班本等进行记载,常规交班。
4、门诊大厅内应张贴三个“十条”及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
督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