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部由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院学生会领导,认真贯彻学校有关指示,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 在院学生会中,纪检部是一个互助的部门,当其它部门需要帮忙时,本部将伸出缓手:
(一)配合体育部记录早操考勤情况。
(二)配合生活部检查宿舍卫生。
(三)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活动的筹备工作。
第三条 本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10名。部长和副部长由选举产生,干事由部长和副部长在竞选人员中择优选择。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纪检部负责学院一切纪律安全工作。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考勤检查。
(二)负责晚自习,集会纪律的管理。
(三)对学生衣着、仪表不整、语言不文明、行为粗野等不良行为进行劝导和记录。
(四)深入同学,了解存在问题并及时汇报上级。
(五)组织有关活动以此加强本校学生的纪律观念。
第五条
纪检部下设大学生文明督察团,团长和副团长分别由纪检部部长和副部长担任,团员由院纪检部干事和各系纪检部选派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的文明督察工作。
(二)负责向全校学生宣传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文明行为。
(三)负责学院文明标兵的评选。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纪检部成员享有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部门在纪检工作中,应该实事求是,禁止徇私舞弊,私自报复。
第八条 对违反本部章程、损害、破坏本部门名誉、利益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撤消成员资格等处分,违反院纪律者将送交学工处另行处理。
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会纪检部。
第十条
本章程自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常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院学生会纪检部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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