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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党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22:41: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清原二高中发展新党员制度

新党员,既是党的事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党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需要。各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教育好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既是党支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也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党支部一定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制度。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建立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同志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是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以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中不断提高;二是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的活动,对他们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起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三是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

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发展新党员,准确地说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细则》规定的程序办。

1.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首先,由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可否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其次,党支部分别征求党小组和广大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再次,在全体党员中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和““同意列入发展对象”的测评。最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如果大会讨论通过,就可列入发展对象。

2.确定入党介绍人和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人需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进行帮助教育。

在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组织同意。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对其进行对党要忠诚老实的教育。

3.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会前的准备。党支部在大会召开前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有:(1)广泛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小组开会提出意见;(3)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4)召开支委会,形成支委会审查意见;(5)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发出会议通知。

到会人数的要求。支部党员都应参加。如确有重要事不能参加,可以请假,但请假者不得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总数的一半。如果超过,会议就应改期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已超过一半,但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不能参加,会议也应改期举行。

会议的主要程序有:(1)支部书记宣布开会,报告到会人数,提出会议议题和要求;(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3)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态度;(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情况;(5)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举行讨论;

(6)申请者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态度,对讨论中提出问题作说明;(7)会议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8)党支部书记总结。

4.上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之后,支委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是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从思想上真正入党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应按照党

章的规定,严格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1.组织好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一方面是党组织对党员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党员对党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政治责任,表示对党的忠诚和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入党宣誓表现入党的庄严性和严肃性。它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

2.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对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考察由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人要帮助预备党员克服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问题;及时了解预备党员各个方面的表现;负责填写考察记录;定期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情况。党支部每半年讨论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是把住“入口关”最后一个环节。党支部必须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与接收预备党员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不得草率从事。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1)必须及时讨论和审批。即使预备期满而条件仍欠缺的同志,也不能用拖延讨论的办法来代替延长预备期。

(2)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预备期满符合党员标准的,要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以便进一步教育和考察;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必须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四)健全党员公示制度。在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前,各党支部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将这些同志的名单,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的前提下在公示栏里公示,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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