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诚实守信用、自愿、平等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楼房买卖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金泰名苑D栋4单元302室71平方米,房产及附属设备(电视、沙发、两张床、餐桌等),出卖给乙方。
二、楼房价格及交付方法:
1、楼房价格为:贰拾伍万壹仟元(251000.00元)。
2、支付方法: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先交付房款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3、室内设备依据双方在签订购房协议时以现场的现状情况(双方以影像保存),甲方将房屋全部交给乙方时(双方以影像资料)和交接单为准。甲方在交楼时屋内一切设备有损坏时,按价包赔给乙方。
4、在甲方把购房税务发票改成乙方名字(办证联、发票联)等一切本购楼手续,乙方再付给甲方剩余购房款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乙方不承担甲方办理上述一切购楼手续产生的费用。
5、倒房时间最迟不得迟于2014年5月1日,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可以把本购楼手续在倒房时同时交给乙方,如手续没办理完成乙方拒绝交剩余购楼款,2014年5月1日前必须倒房,购楼手续可以延后但不能超过2014年6月1日,如到期没有办理完成更名手续,乙方拒付剩于购楼款)。
6、在交付楼房前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交付楼房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房屋没有抵押、抵债,如有出现抵押、抵债现象,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更不能影响乙方正常入住,否则乙方在2014年5月1日后有权强行入住,后果由甲方负责。
8、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本协议是双方的自愿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表示自觉履行,绝不反悔。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既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