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出纳工作标准
Q/HS 3.33-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部出纳的职权和责任、任职资格、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部出纳。
2引用标准
目前尚未引用
3职责
3.1职权:
3.1.1有权对公司的日常现金和银行存款支出进行监督和控制;
3.1.2有权对不符合公司财务规定的财务开支拒绝支付;
3.1.3有权对公司出纳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3.2责任:
3.2.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及库存限额的规定;
3.2.2负责登记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3.2.3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3.2.4负责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建立领用登记制度,负责办理领用及注销手续。
4任职资格
4.1会计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经济政策法规,二年以上出纳工作经验;
4.2较强的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
4.3熟练的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用友财务管理软件;
4.4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4.5较强的团队工作精神。
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出纳业务:
5.1.1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现金出纳管理制度;
5.1.2严格按照公司出纳制度的规定开展现金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要求: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5.2对帐检查:
5.2.1每天下班前,将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余额进行核对,必须做到帐实相符;
5.2.2至少每一周与银行对帐单核对银行存款收支情况,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财务部经理;
5.2.3至少每一周与银行查询单核对一次支票使用情况,并出具报告书,报财务部经理;
5.2.4至少每一个月清理检查一次发票使用情况,并出具报告,报财务部经理。
5.3合同保管:
5.31负责公司销售和购买合同的分类保管,根据需要编制销售和购买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经理。
5.4书面报告:
除了以上所述的报告以外,出纳还需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总结工作心得,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告财务部经理。 6检查与考核
6.1对职责的履行情况,对达到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是否接近或具备,对工作内容、要求完成情况等,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6.2出纳人员的检查与考核由财务经理组织执行,至少每半年考评一次;
6.3考核结果报财务总监,作为出纳人员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依据。
拟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