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好学生”等评选条件和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1.奖项名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十佳少年、孝雅之星、学习之星、体艺之星
2.各奖项说明:
(一)期末奖项:
①三好学生:奖励给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给工作特别突出的小干部,如:大队委员、中队委员、小队长、值日生等
③优秀学生:奖励给德、智、体、美、劳等2~3个方面突出的学生
(二)期中奖项:
①十佳少年:奖励给综合素质发展(孝雅、学习、体艺)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②孝雅之星:奖励给孝行雅行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③学习之星:奖励给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
④体艺之星:奖励给体育、艺术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
3.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年级按班级总人数的5%上报,优秀学 按各班级人数的15%上报,对孝雅教育示范班如符合评比条件的学生特别多,可以适当增加名额
各单项奖:“十佳少年”四~六年级每班可申报1人,“孝雅之星”三至六年级每班可报5名学生,学习之星、体艺之星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教导处、教科室灵活调整人数。
二、评比程序
1.班级学生初评。
2.班主任全面衡量,拟定人选。
3.评比过程必须征得任课老师的意见,再确定人选,填写申请表。
4.分管部门审批。
三、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一)思想好
1.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中,品行表现等第均为优秀。
5.在校内外有突出表现受到表彰。
(二)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方法正确,珍惜时间。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成绩为A;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B或者以上,不能出现C)。
4.坚持讲普通话、能正确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文体和科技活动。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群、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4.体育课成绩优良。《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良好及以上。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品德等第为优。
2.热爱学习、态度端正,学期各科成绩总评达良好以上。
3.主动协助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出色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
4.热心为大家服务,帮助解决同学的困难,积极做好事,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担任班、队干部期间,工作踏实,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团结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坚持讲普通话、能正确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
1.尊敬国旗,热爱祖国,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课间做到文明休息。
3.生活朴素,不挑吃穿,讲究清洁卫生,积极做好事。
4.认真上好每堂课,守纪律,能按要求完成作业。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某一方面(学习、文艺、体育、劳动等)表现突出。
6.坚持讲普通话、能正确使用汉语语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