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党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通知,很高兴原我村**同志能成为贵支部的建党对象,现对**同志及其父母亲的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做证明如下:
1.政治面貌:
2.**同志现实表现非常好,无不良习气,踏实肯干,积极响应村委的号召,以村委的精神作为务实的动力,努力实现生活小康水平。在“*”和1989年政治**中也均 表现良好,均无不良记录。
3.现主要家庭成员有:
主要社会关系:
***(称呼),(单位、职业);
***(称呼),(单位、职业);
4.**同志在我村表现非常好,学习成绩优秀,还主动承担家庭的各种事务,踏实肯干。从未练习过或参加过“法轮功”组织的活动。
特此证明
《函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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