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大学修建图书馆楼招标书
我校拟修建一座图书馆楼,面积10000平方米。为了提高建筑工程速度、质量及经济效益,现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标书编号:jbdx-j09012
二、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需要包工包料,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竣工日期为2011年5月5日。
三、投标期限:2009年2月3日至2009年3月5日。
三、投标地址:江北大学会议室。
四、投标时间:2009年4月5日上午9点公开招标。
特邀请对此工程有兴趣的国内合格投标者前来投标。
敬候光临。
建设单位 :江北大学
地址: 柳北市江北路256号
联 系 人: 江北柳
电话:0774-2536112
5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给予许X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通报
全体师生:
9月14日中午,我校高三(3)班许XX违反学校规定跟校外几名青年一起喝酒。另一部分校外青年用自行车将许XX放在地点的衣服压了过去,引起争斗。这部分青年趁势跑了,许XX等追赶,追到教学楼的北面看不见那些人的人影,恰好碰到刚从操场踢球过来的初三学生杨X,车X、叶XX3位同学,许XX问该3位同学:“他们跑到哪儿去了?”杨XX回答说:“没看见”。许XX朝杨的头部就是一铁棒,将杨的头部打破约三公分的一个缺口。杨XX的头部顿时流血不止。但许XX没管,继续追赶那部分人去了。
更恶劣的是,下午上课时,许XX和王XX到初三各班找人继续闹事,不听老师劝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引起老师、同学的愤慨。事情发生后,教导处和班主任多次找许XX谈话。帮助他提高认识,写出书面检查,但许XX以不会写检查为由,拒绝检查。
许XX目无校纪、校规、无组织、无纪律。根据以上事实,经9月27日校行政会讨论,对该生应从严处分。
处理决定如下:
1.给许XX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责令其在一周内交来书面检查,否则加重处理。
2.责令许XX负担全部医疗费和营养费100元。
3.协同者王XX在全校点名批评。
特此通告。
X X四中(印章)
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