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澳国土所工作用车的情况说明
东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近年来,在神州半岛项目引进后,东澳镇的经济发展迅速,涉及征地及各种土地纠纷事件增多,国土环境资源工作量极大,根据这种情况,2011年8月18日,东澳镇政府经讨论同意,购置一部小轿车用于国土环境资源工作,购车费用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解决5万元,不足部分由东澳镇政府解决,由于东澳国土所没有独立账户,也没有工作车编制,因此落户东澳镇政府。
2010年9月19日,东澳镇政府购买吉利美日牌黑色国产小轿车一辆,购车款为9.7996万元。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型号:MR7181,
车 架 号:L6T7844S8AN032517,
发动机型号:JL4G18,
排量|功率:1792ML|102KW,
机动车登记编号:琼C87693
该车购买后,由东澳镇政府安排给东澳国土所作为工作车使用至今。
东澳国土所
2011年7月26日
《国土所用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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