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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00:06: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关于2014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实施意见

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建设平安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检阅和考验。为了做好 2014届毕业生的工作,根据我处会议有关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学生处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祥典

副组长:张长宝、郭世林、冯建军、秦丽、崔凤芝、曲万里

成员:吕印文、谢伟南、张仕福、陈玲珠、张欣、陈胜亮、江洁如、张斌、各毕业生班班主任

二.毕业生返离校时间: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返校,六月二十九日毕业生离校(星期日)。

三.具体要求:

1、各系、班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母校情,师生情,同窗情”为主题的系列离校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和谐的毕业生离校氛围。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通过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征求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化解毕业生思想困惑及心理焦虑,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就业形势,主动帮助他们化解同学之间的一些矛盾,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各系要按照学生处工作的要求,抓好毕业生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优秀毕业生模范带头作用,要求毕业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站好最后一班岗”,与全体毕业生一道积极开展有益大家身心健康、有益学校稳定发展的文化活动,展示2014届毕业生文明、守法、诚信、爱校、敬业的良好形象。

3.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生评比活动。优秀毕业生按总人数的25%评定,并以系为单位召集优秀毕业生健谈会,颁发毕业证书、派遣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迁移手续,填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14届毕业生离校鉴定表》。毕业证书必须本人亲自签字领取。

4、各系、班主任要督促毕业生按时上交毕业论文,完成毕业答辩,上交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年度鉴定表、毕业(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鉴定表、学籍成绩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副本)等资料,确保毕业生以良好的成绩与精神状态走上工作岗位。

5、督促毕业生返校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文明有礼,按时返还学校图书,确保离校前学生宿舍卫生整洁,学校财产、设施完好无损。教育毕业生做到“四不”:不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不损坏公物,不酗酒闹事,不乱扔杂物。

6、毕业生返校期间,各系要组织学生党员、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加强晚间值班和巡查,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处组织宿管中心、团委、系部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宿舍、楼层、重点人员加强排查防范,出现问题要有应急措施并及时处理。

7、毕业生返校期间,各系要加大对12级、13级学生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在校生随同毕业生起哄、闹事、乱扔垃圾等现象的发生,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根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毕业生离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8、学生处、系部要加强配合,在毕业生返校时间里,要有专人接待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提醒学生做好学费催缴、押金、书费、赔偿退补工作。对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要热忱接待,耐心细致,给毕业生留下美好的印象。要防止与毕业生发生冲突,尤其是对工作还没有落实或存在焦虑的学生,要多加理解并尽量帮助他们,确保本系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离校。

9、今年,应届毕业生虽然人数少,但仍不能掉以轻心,学生处、系部要从构建和谐校园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系要按照本教育实施意见,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制定本系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和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4年5月30日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

关于毕业生文明离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增强毕业生的自律意识,保证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广东南方职业学院2014届毕业班学生。

第三条毕业生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为在校生树立良好的形象。毕业生应自觉提高文明素养,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及论文,自觉维护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严禁赌博、斗殴、吸烟、起哄、摔砸东西,不酗酒滋事,注意节约水电、粮食。毕业生离校前要搞好宿舍卫生,保证宿舍空调、床、电脑桌、门窗及玻璃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毕业生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和校园管理规定,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毕业生之间要珍惜同窗友情,团结互助、以诚相待、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第四条为了严肃校纪,树立良好校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和违纪行为,对毕业生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离校期间违纪毕业生的处罚,根据《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条款和违纪情节,加重一级处理。

第五条对有下述违纪行为之一者,按照《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重处理:

1.在公共场所乱烧、乱摔、乱砸物品者;

2.破坏公共财物、公共设施和其他物品,并以上上述不良行为方式

来发泄造成不良后果者;

3.聚众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者;

4.违反学校规定,又不听管理人员劝阻,出言不逊,行为不羁者;

5.不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在宿舍饮酒、打牌、大声喧闹,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影响恶劣者;

6.侮辱、诽谤、谩骂、围攻、恐吓、威胁或蓄意报复学校工作人员和其他同学者;

7.办完离校手续后,故意违反校纪校规者。

出现以上违纪行为的毕业生中,受到记过以下处分者,视其违纪情节和违纪后的认识及态度,对于屡教不改者,决定暂缓派遣;毕业生所受处分装入学生档案,寄往用人单位。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其档案退回家庭所在地。毕业生触犯刑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毕业生离校前须按离校流程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弄虚作假、无故拖延。否则,暂缓派遣。

第八条 毕业生答辩完成后可办理离校手续提前离校。接到通知后回校参加各项活动。离校前,本人签字领取毕业证和派遣证,办理户口迁移等事宜,不允许代领代办毕业证户口迁移,证件造成损坏、丢失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九条 本暂行规定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暂行规定从六月二十二日起施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2014年5月30日

届毕业生文明离校

届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方案0

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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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届毕业生文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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