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装修期间消防安全保证书
目前安全生产形式严峻,依据北京市建委、建工集团、三建公司文件及会议精神,双建花园项目部要求各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
要求如下:
1、服从总包的管理,听从总包的指挥。
2、依据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分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认真组织该单位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市政府84号令、134号令、京建施[2003]4号文,在交代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施焊当天要签定用火证,按规定派专人看火,并配备灭火用具。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严禁违章使用电热器。分包单位在现场领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有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存放,不得乱仍、乱放。
5、现场消防器材(如:消防竖管、灭火器及灭火箱、消防铁锹、水桶等)不得随意使用和破坏。
6、各分包单位应教育施工人员消防学习,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如果违反上述要求,项目部将依据《双建花园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进行经济处罚。
总包单位(章):分包单位(章):
双建花园项目经理部
年月日
《分包单位装修期间消防安全保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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