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点歌汇》冠名赞助协议书
甲方:长治市曼彻广告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都市点歌汇》栏目是由长治市曼彻广告有限公司独家策划运营,与长治电视台都市频道联合推出的电视点歌栏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都市点歌汇》栏目组点歌业务的开展,建立合作关系,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10天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甲方(长治市曼彻广告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合作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冠名赞助,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服务,甲乙双方合作开展“都市点歌汇”音乐点歌栏目的独家赞助商。
三、双方义务与权利
(一)甲方义务
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长治市曼彻广告有限公司)在冠名过程中为乙方(赞助方)提供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服务。宣传和服务的种类由双方根据赞助金额的数量情况,本着“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进行协商。主要宣传方式或宣传载体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下列方式中进行共同选择:
(1)栏目独家冠名;
(2)曼彻广告公司顾问型免费广告设计策划服务冠名商一年(执行必须交由曼彻广告);
(3)点歌庆祝不受限制服务,在歌曲中传递祝福,发布信息,展现形象,同步进行;
(4)栏目开始15秒画面广告,高水准创意制作(400元/秒.6000元);
(5)栏目中品牌广告动态挂角,不间断出现,品牌深入人心;
(6)享有曼彻广告全年针对市场运行的广告宣传活动,同时体现独家冠名商的标识;
(7)专享栏目独家名称冠名,在栏目中体现品牌价值和尊荣;
(二)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在收到协议所列由乙方提供的现金赞助之后准备开展策划宣传项目。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60000RMB¥ ;(人民币陆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60000___RMB¥ ;(人民币陆万元整);
五、免责条款
1、双方应对自己所提供的宣传信息、广告内容等的真实性和版权等负责,因真实性和版权等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宣传信息和广告内容的提供方承担。
2、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
3、在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下(如自然灾害、停电、设备损害及政府重要会议转播)未能及时播出的,栏目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播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提供资料和冠名赞助资金而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已支付的部分赞助费不予退还(不可抗力或疫情除外)。
2、本协议仅针对《都市点歌汇》栏目组点歌服务,如出现漏播、迟播现象、由甲方负责对乙方续播道歉或退还客户双倍点歌费用。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以独家冠名为主,双方在合作的同时,甲方不可与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此栏目的冠名合作。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为执行期限。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5、本协议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的条件。
7、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服务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冠名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