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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监员培训教材

发布时间:2020-03-02 23:3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群监员培训教材

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和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项目的工程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定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协助项目部安全部门搞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

2、认真落实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巡迥检查,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及物料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应事先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

3、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项目部处理。

4、协助配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5、注意安全防火,特别是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和电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消防制度,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7、进入工地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出现打架、偷盗行为。

8、认真如实填写各类安全内业资料,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部。

9、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并上报项目部。

10、调查了解外来人员及外出人员动态,保障现场人员人身安全,发现异常立即上报项目部。

11、督促电工每天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资料。

12、督促现场文明施工,加强环境保护。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施工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生活区严禁私拉乱接;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临边处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三、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吊装设备或吊物下作业、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等一切物件。

5、严禁施工电线浸泡水中,电线接线端、接头裸露在外。

6、严禁在不设栏杆或无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子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靠近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逗留,严禁不佩戴绝缘设备进行电工作业。

10、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私自移动消防设备。

四、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施工现场。

3、施工车辆货箱不准乘人。

4、不准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培训获证,不准操作施工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处作业。

8、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不准卧床吸烟。

9、不准使用碘钨灯取暖,不准随地大小便。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宣传标语、安全标牌张挂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五、施工现场安全常识 第一章 安全法规常识

1、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款,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3、建筑业伤亡事故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称“五大伤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6、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

8、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工、机动车辆驾驶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上岗作业。

9、建筑施工中“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

10、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处理事故要“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二章 劳动保护与消防安全

1、劳动保护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安全生产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女工“四期保护”(是指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中不能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

3、禁止安排满16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以及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

4、一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电工,必须穿耐电压500V以上的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从事电、气焊作业的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需要配戴防业、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等防护用品。

6、操作施转机械设备的工人,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

7、《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规定:“严禁酒后上班”。

8、施工现现场放置消防器材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须垫高放置,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9、施工现场电气发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砂土、干粉灭器灭火,不得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0、每日收工前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电闸已拉下,门已锁好,才可离开。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木材加工等易爆、易燃作业同时上下交叉进行。高处焊接时下方应有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

第三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常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架设的临时电力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

2、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当发现有接头裸露或破皮漏电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橡皮线时,应架空敷设,高度不低于4米,不得拖地使用,以防人踩车轧。电缆接头必须按规定操作,包扎严密、牢固、绝缘可靠。

4、高压线的下方不得搭设临建筑物,不准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6米以上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迷距离时,必须采取用绝缘材料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作业人员作业碰触高压线路,造成触电事故。

5、施工现场的每台用电设备都应该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箱内刀闸(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6、开关箱应防雨、防火、防尘、加锁:一般安装高度(距地)为

1、3~

1、5米,与其控制的固定电气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开关箱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7、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要求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时间应小于0、15。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电气设备负荷线首端。使用前由电工检测,确认合格,不得用漏电保护器直接代替电闸开关使用。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

8、施工现场室内的照明灯具的安装高低于

2、4m时,应采用36V电安全电压。在36V电线上也严禁乱搭乱挂。

9、碘钨灯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灯具架设要离开易燃物30cm以上,固定架设高度不低于3m。做现场移动照明时,应采用36v安全电压。

第四章 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

4、《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都规定:高处施工中,不得向下掷任何物料。

第五章 中、小型机具安全常识

1、在施工中除大型机械设备应注意安全使用,防止伤害外,小型机具也有不同程度的危险,必须按照安全要求使用。

2、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解决。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又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丝插入插座。

3、振捣器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以防破损漏电,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操作者应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振捣器需维修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

4、使用切断机时应握紧钢筋,冲切刀片向后退时,将钢筋送入刀口,切短料应用钳子送料,以防伤人。使用弯曲机弯曲钢筋时,必须先将钢筋调直,加工较长的钢筋,应派专人扶稳钢筋:扶钢筋者与操作者动作协调一致,不得任意拉拽。使用钢筋冷拉设备时,应将冷拉作业区进行围挡防护,严禁人员穿越作业区;卷扬机的作业位置应与拉伸钢筋方向成垂直,防止钢筋拉断时伤人。工作完备,拉闸断电,锁好闸箱。

5、操作搅拌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操作司机操作。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应将料斗双保险钩挂牢后方可清理。

6、班后将搅拌机内外刷洗干净,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搅拌机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持好“有人工作严禁全闸”,并派专人监护。

7、电焊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焊钳把线应采用专用电缆,双线到位,不准有接头,绝缘无破损,不得借用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第六章 现场急救知识

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发现饭后有人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3、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六、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砂轮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砂轮机严禁安装倒顺开关。砂轮机的旋转方向不得对着主要通道。

2、工作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应平整。

3、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4、砂轮不圆,有裂纹和损坏时不得使用。以免破裂后碎片飞出伤人。磨削砂轮磨损部分不足25MM的不准使用。

5、砂轮盘安装时,必须加垫圈。更换砂轮时,要切断电源。砂轮的孔眼要与轴正确配合,装好就绪须试运转达到正常后,方准使用。

6、对砂轮机的砂轮要经常进行检查。砂轮上方及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

(二)、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接人员一定要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2、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

3、施焊前操作者要配戴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电焊机所用导线一定与电焊机功率匹配,各线接触处必须良好。

5、电焊机接地线要用护套线,不得用裸线,以免与其它导电物接触发生事故。

6、在焊接中,不准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后进行调节所需电流。

7、电焊机所需电源线路不得大于50m。

8、电焊机在长时间使用时,焊机温度不得超过60C°,否则应停机降温。

9、完成焊接作业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整理好焊接钳电源和地线,遮盖好电焊机以免雨淋。

10、每月检查一次电焊机是否接地良好。

(三)、电动空压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机械应安装平稳;外部各联接螺栓应紧固;运动部位灵活;各传动、防护装置应良好;各操作手柄应在正确位置。

2、检查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超过4Ω。电刷须紧密接触环。

3、电机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保持油池中润滑在标尺范围内,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

5、检查传动皮带的松紧度是否适宜,空气滤清器有无污物堵塞。

6、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

7、打开储气筒下部开关放水。

8、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 (2)运转中注意事项

1、机械必须在无负荷状态下启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压风机进入负荷运转。

2、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仪表读数,并给予调整,注意注油器工作情况。

3、检查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吸气阀盖是否发热。

4、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排水温度不应高于50℃

5、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筒内的油水

6、每班应排放一至二次。

7、各管路系统应无漏油、漏水现象。负荷调节应灵活准确。

8、电动机在运行中不得用帆布遮盖。

9、运行中出现异响、异味;润滑油或冷却水中断,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排气压力突然升高;

10、安全失灵;电动机或电气设备出现异常等情况,均应立即停车。

(3)停机注意事项

1、正常停车,应卸去负荷,截断电动机电源,取下保险卡子。

2、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冬季低温时应放尽水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储气筒内存水。

3、停机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

4、保护好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勿使受潮,电线路避免受到损伤。

七、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作业时要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8、检查、维修完工后,送电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二)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配合焊接的人员,也要采取防护措施。

2、施焊前要严格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良好,焊机要存放在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机下面应放垫木板与地面隔离,以防受潮。

3、焊机电流大小,应按铭牌规定的电流值与荷载率严格控制,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应尽量采用无载自停节电装置。

4、电焊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握柄与电线的连接要牢固,以防松脱而漏电。

5、清除焊渣时,面部必须避开正在清渣的焊缝,以免焊渣飞出而伤目。

6、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以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与易燃油类,20米范围内禁止放置易爆物。

7、焊接时的地线不能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构件上,所有接地必须安全可靠。

8、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设备上的开关,并将地线与手把线分开盘好,不许混在一起,以免合闸后短路而造成事故。

9、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电焊设备。

(三)气焊工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7、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8、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割、焊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

(四)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五)高处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离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8、梯子(木)

⑴ 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间距以30cm左右为宜;梯梁断面应大于3×8cm,长度不得超过5m。木梯宽度不得小于30cm。 ⑵ 使用梯子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GB70591-86规定为75°±5°)。

⑶ 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⑷ 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⑸ 人字梯(折梯)在梁中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

9、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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