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5、用水户协会水价制定、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0:17: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用水户协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省 号文或 通知)精神,依照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协会受益范围内的所有用水农户(个人)。用水户有义务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自觉地按时缴纳水费。

第二章 水费征收标准

第三条 灌溉水价:地方政府规定应上交灌溉管理单位的水源费价格为( 元/m)。本协会范围内的工程维修、改建、清淤、养护费用和协会工作人员、管水护渠人员的经费开支预算,按计划用水量分摊为( 元/m)。本年度实际执行价格为( 元/m)。

第四条 超计划用水水费:以分会或用水组为单位,凡是用水量超过所分配用水指标着,超用部分,加收 %超计划用水费。

第三章 水费征收办法

第五条 水费实行预收与结零两次到位的征收办法。

第六条 各用水组(或分会)在每次灌溉用水前(或后),按照本次申请水量的 %和当年的实际执行水价计算,按时向用水户征收水费,上交执委会。

第七条 用水结束后,由协会统一以三联单形式向用水户结算,做到水过帐清。

第四章 奖惩办法

第八条 奖励

(一)凡预交水费及时到位或前次灌水水费结零及时者优先供水。

1

333

(二)凡全年水费收缴及时,足额上交者,通报表彰,并评选先进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 惩罚分停止、暂缓、减少供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供水:

(1)经多次催缴,水费任务完成率仍在60%以下。

(2)灌溉前渠道工程(支、斗、农、毛)仍不能满足输水要求。 (3)私自动闸、扒口、输水、抢水,安机泵者,除停水供水外,按情节轻重加罚 %水费或移司法部门处理。

(4)对大水漫灌、跑水灌沟、淹地等严重浪费水源者,除停止供水外,加征 %水费,并限时抽回弃水,用水灌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供水:

(1)未按协会规定日期完成预缴水费任务,除暂缓供水外,每逾期1个月,加收滞纳金10%。

(2)工程任务未按协会规定日期达标者,暂缓供水,并责令其限期达标,否则停止供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少供水:

(1)水费收取率达到80%,但未全部到位,按照所交付水费率限制供水。

(2)用水组(或分会)内灌溉前渠道工程仍未达标,按达标百分比限制供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会或用水组对用水户有权停止供水。

(1)用水户拒交水费,或者未按规定日期完成水费任务。每逾期1个月,加收滞纳金10%,三次催交无效停止供水。

(2)用水户拒不参加水利工程维修、清淤或工程任务未达标。 (3)对用水户私自动闸、扒口、偷水、抢水、安机泵、不按计划 2 用水者,首先停止供水,限期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加罚20%水费,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水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水费管理:

(一)协会水费为自收自支经费,各用水户水费由用水组(或分会)负责征齐,上交协会执委会,统一管理,可连年结转,以丰补歉,继续使用。

(二)水费取之于协会用之于协会,执委会与用水组(或分会)双立帐册,专款专用,不许挪作协会管理以外的开支。

第十二条 水费使用

(一)原则:水费使用必须贯彻勤俭办渠,厉行节约的精神,精打细算,努力降低用水成本,提高灌溉效益,减轻农民负担。

(二)使用范围:

(1)协会内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人员福利、奖金、行政管理费、业务生产和房屋修缮等。

(2)渠道工程的岁修、改善、养护、渠道清淤除草、护渠、防汛等项目所需的经费。

(3)有关水利灌溉管理,组织管理等的宣传,协会管理人员的培训经费。

(4)协会执委会管理经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从水费中提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执委会管理人员所需的经费开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农民用水户协会实施方案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

用水户协会成立指导

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总结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

贵州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北京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失效)

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制度

5、用水户协会水价制定、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办法
《5、用水户协会水价制定、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