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十佳人民教师”推荐材料
宋启明同志1977年9月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在已工作的34年时间里,其中1977年9月至1982年7月在台上小学任教,1982年3月至1996年7月在毛石小学任教,1996年9月至今在台上小学任教,1977年至1986年系民办教师,1986年转为公办教师。
刚参加工作期间,学校条件极差,无教学设备,教师少,平均每天四节课的工作量,在这样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宋启明同志全身倾注于教育教学上,自制教具进行教学,认真学习和研究教材教法,努国探索教学方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进入角色,发挥了胜任教学的能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往后的时间里,他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成为学校的肯干教师之一,教学效果在毛石片区同级同科评比中多次名列前茅。
1982年,为增强毛石小学师资力量,宋启明同志被从台上小学调到毛石小学任教,他调入毛石小学后,多年均担任毕业班语文教学工作并兼任班主任,教学效果在全区同级同科评比中多次名列前茅,班务工作扎实,
2005年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2009年顺利通过“国检”。
宋启明同志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30多年的教学教学中,为毛石的教育来事业倾注了满腔热情,奉献了宝贵的青春和力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项工作卓有成效,1999年5月获“小学毕业班语文数学知识竞赛”县级优秀辅导员奖,2006年和2007年连续被
评为毛石镇“优秀教师”,2008年和2009年连续获得毛石镇人民政府颁发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2010年,经遵义县专家委员会评审,获遵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遵义县教育科局联合颁发“优秀教师”证书,
他在主持台上小学工作期间,其中2006年至2009年连续4年在全镇学校综合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一个,三等获三个,2010年台上小学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根据宋启明同志30多年来的工作实绩,经评议,特推荐评为“遵义县十佳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