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舞蹈教室是进行舞蹈教学和舞蹈节目排练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更换舞蹈鞋、练功衣进入舞蹈教室,爱惜舞蹈教室,明确舞蹈教室的真正作用。
2、除正常上课以外需要使用舞蹈教室者,应填写“舞蹈教室使用申请表”,经负责老师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配备舞蹈房钥匙。
3、
4、不允许非正常教学实践、排练以及非国际学院学生使用。
使用舞蹈教室前,先对舞蹈房内所有设施检查是否损坏,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老师报告,负责老师检查后,将损坏情况记入管理档案并处理相关问题。
5、正确使用舞蹈教室内电器、器材等设备,在离开舞蹈教室时要切断电源,窗户关闭。
6、严禁在舞蹈教室抽烟、吃东西,自觉保持舞蹈房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离开舞蹈教室前将舞蹈教室卫生进行检查并打扫,保持舞蹈教室卫生。(发现一次使用后不打扫卫生者,对其停止使用一个月,并上交书面检查;发现学生有抽烟现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无限期禁止使用舞蹈教室,如有老师或工作人员有抽烟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7、
8、
舞蹈教室财产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院领导及负责老师会不定期对舞蹈教室进行检查。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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