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舞蹈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一、舞蹈室是教学、学员训练和教工健身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进入舞蹈室,应穿软底鞋或舞蹈鞋,严禁穿硬底鞋入内。
三、舞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四、舞蹈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五、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六、房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七、使用部门使用完后,将器材设备恢复原状,并清除垃圾。
八、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一切设施的清洁卫生,由舞蹈室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检查、落实。
以上条例由舞蹈室管理人员和使用该室的部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并负责查清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造成公物损坏的责任人须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及时缴纳赔偿金,逾期不交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舞蹈教室使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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