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乡村医师医师联谊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华县乡村医师联谊会是自发组建的群众团体,由我县乡村医师组成,接受县卫生局指导。
第二条 联谊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广大乡村医师,在我县基层医疗、防疫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第三条 联谊会的主要工作: 1. 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举办各种学术报告会、座谈会,加强乡村医师间的联系,总结经验体会,为我县医疗卫生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2. 关心乡村医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较高层次上促进专业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我县人民服务。 3. 关注乡村医师在卫生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反映和呼吁乡村医师的要求,维护乡村医师的合法权益。 4. 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会员搭建思想交流和文化娱乐的平台,以丰富会员生活,益于大家身心健康。 5. 以自己的专长服务于社会,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和社区的咨询服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承认联谊会章程、热心本会工作、具有乡村医师资格均可申请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入会须有本人提出申请,经联谊会理事会讨论批准,方可成为本 会正式会员。
第六条 会员退出:
1、会员退出原则上自愿 ,本人提出申请后,会员资格自然取消。
2、连续2 年不缴纳会费作自愿退出处理。
3、各种原因不在从事基层医疗工作的,会员资格自然取消。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3.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二. 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的决议和委托的任务; 3. 每年按时缴纳会费(每年会费100 元)。
第三章 经 费
第八条 经费来源: 1. 会员缴纳的会费; 2. 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第九条 经费用途: 1. 开展学习、参观、考察活动; 2. 举办科普讲座及各类辅导活动; 3. 开展各种咨询活动; 4. 举行联谊交流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领导机构是联谊会会员理事会,各乡设立分会,接受联谊会会员理事会领导;本会办公地址设西华县中医院。 会员大会的职责: 1.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 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3. 选举新的理事会(4 年一次); 4. 制定、修改联谊会章程。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理事会的职责: 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 制定本会工作计划; 3. 领导本会开展各项活动; 4. 审批新会员; 5. 筹备下届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 本会可对各分会工作予以指导。
西华县乡村医师联谊会
2013 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