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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准初信初访之脉

发布时间:2020-03-02 17:19: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号准初信初访之脉, 做好接访接谈良医

发布时间:2009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挂号、把脉、立法、开处方,看似医生给患者看病的过程,用在信访上也恰到妙处,尤其是初信初访。

号准初信初访之脉, 做好接访接谈良医

文/程碧春

信访工作,任务艰巨、头绪繁琐、轻重不

一、缓急不同„„每一个信访工作者,就犹如一个医务人员一般,要想处理好这些纷繁复杂、各种矛盾汇集的“疑难杂症”,就不能不对信访的人与事认真地“望、闻、问、切”,分门别类,摸清“病根”之所在,以期对症下药,早达“药到病除”之效。而如何及时有效地把初信初访办好,则是迈出的至关重要的一步!

“挂”好初信初访的“号”

早在2007年12月,国家信访局就召开全国办信工作会议,部署六方面的重点工作,对初信初访予以高度重视,强调指出:“要把及时妥善处理好初信作为办信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提高初信一次性解决率作为信访工作的努力方向,力求把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渝委发[2007)57号)明确要求:“要重视解决群众的初信初访问题,有效信访事项要力求一次处理到位,联名信和集体访要件件交办督办,切实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由此可见,接好初信初访,意义重大:它能有力地消除重信重访后患;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有效地避免小事情拖成大事情,简单问题转化为复杂问题,小矛盾上升为大矛盾;简而言之,接好初信初访,能在源头上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这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把”好初信初访的“脉”

脉象一:信访人对自己的信访诉求不知道找哪个职能部门,又不知道相关“政策法理”,只好找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此类初访到信访办的人,是怀着相信政府的心理前来初访的,此类脉象,可诊为“缓脉”。

脉象二:信访人“怨气”已生,兼之对自己将要信访的事情知道一些似是而非、一知半解的“政策法理”,便怀着激愤的“无名怒火”找到政府(信访部门)。此类初访到信访办的人,对政府持怀疑甚至不信任态度,此类脉象,可诊为“急脉”。

脉象三:信访人明知自己无“政策法理”可依,但仍坚持以自我利益为中心,达不到期望要求就决不死心,否则就采取过激方式信访。此类初访到信访办的人,对谁都持不信任态度,往往行为偏激,三言两语不对路,就要形成冲突,甚至暴力闹访、违法犯罪。此类脉象,可诊为“危脉”。

“立”好初信初访的“法”

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结合初信初访工作实际,应着重坚持好以下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原则。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注重实效的原则;“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

“处”好初信初访的“方”

(一)对脉象一者,要秉承温家宝总理“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勉励,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指导思想,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力争在第一时间把初信初访解决好,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可开“变‘解释’为‘解决’”方、变“‘被动’为‘主动’”方、变‘上访’为‘下访’”方„„切切实实依理依法,急初访人之所急,解初访人之所盼,不负党委政府所托——要知道,每一位信访接待者,在此时此刻就是信访人眼中所依的“党委”、所靠的“政府”啊!一言一行皆代表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其担岂止千钧!其任岂止万重!

(二)对脉象二者,要一分为二地看、具体“病情”具体分析,对症处方下药:

1.对于这类脉象的信访人“合理合法”的信访要求,要积极热忱地帮助落实解决。这种“病根”,一般出在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因种种原因,本职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所造成。可开“首问责任制”这副方剂及加大“督查督办”的“分量”——由初信初访的首接责任人跟踪负责案件的交办、查处、结案等全过程,督查、督办、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认真办结信访事项,对不符合要求的查办件,一律退回重办,以确保初信初访高质高量地一次性办结,从而牢牢掌控好初信初访这一信访“源头”关键环节,有效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

2.对于这类脉象的信访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依法”宣传解释、“耐心”教育疏导,因这种“病根”出在信访人对自己的信访诉求在法理上似是而非、一知半解上。可开“律师坐堂”这副方剂——由专业律师介入初信初访,为信访人梳其理、明其法、引其行、导其果,抓早、抓小、抓了。既使信访人明白不管是什么“冤”、是什么“屈”,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信访,又使初信初访工作抢抓到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间,防止初信初访陷入传上传下、转来转去的“漩涡”里,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

(三)对脉象三者,“病邪较深”、纷繁杂乱,要是抓不住这类信访现象的“主要矛盾”,进行深入剖析,还真不好“根治”,且转变迅速、影响较大、极易恶化。这类“病根”往往出在信访人错误的信访观念上。这类信访人在思想观念的根底里,怀着这样的认识:认为领导怕闹,“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就别想解决”。所以一旦达不到他们信访所期望的要求,就“闹”字当头,闹县、闹区、闹市、闹京„„可开“五

一、三引、四不放”这副综合方剂。“五一”,即:落实五个一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三引”,即:一是引导群众不越级上访,二是引导群众不聚众上访,三是引导群众走司法等程序解决问题;“四不放”,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访不放过。从“法”、从“理”、从“情”出发,从信访人周围的亲戚朋友、所在基层党团村社机构着手做起,综合“施药”,寻找突破口,以期从这类信访人的思想认识根源上消除错误的信访观念,停访息诉。而对于动不动就堵门堵路,甚至打人砸物、暴力闹访等这种用非法手段表达诉求的信访行为,破坏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极端过激非法甚至犯罪的信访者,则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当开“依法严处”这副方剂,由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依法处理,使这类违法犯罪的恶意信访者从错误信访思想认识的源头处彻底“清醒”,迷途知返。

“医者父母心”!愿每一个信访工作者都能怀着一颗“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拳拳“父母心”,在信访工作岗位上,成为一名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的“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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