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配偶和子女须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明以及全套旅游证件,清单如下:
o (1)签证申请表
o (2)两张照片 (- 3.5 cm x 4.5 cm - 白底或浅底彩色近照)
o (3)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需长于所需签证3个月并且至少有2张签证页)
o (4)医疗保险(保险合同涵盖在申根区域停留期间所有医疗,住院甚至送返费用,最低保额为
30万人民币。
o (5)机票订单(如申请多次往返签证:只提供第一次旅行的机票订单。请注意。只提供机票订单
即可,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购买。
o (6)户口薄原件(无需翻译) 所有信息页的复印件
o (7)住宿证明(住宿证明需覆盖申根区整个停留时间)
o (8)旅行计划 -所有证明您旅行计划的材料(酒店或机票订单,交通,行程单等)o (9)Proof of solvency of the applicant
o (10)银行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定期存款除外)
o (11)复印件:
护照首页及签证页
已有的申跟签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居留证复印件按(仅限外国人)
医疗保险复印件
单位营业执照
如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学生证和学习证明原件,且明确标出以下信息:学校地址,联系电话
请假许可
批准人的职位。
如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或跟随父母其中一方旅行还需提供: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许可公证书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亲属关系或法定监护关系公证书
如同行人员中有在职人员,需提供:
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单位抬头纸出具的证明信(英文,或中文带英文翻译),加盖公章签名及日期,明确标出:单位地址,电话及传真;
签署人姓名及职务;
申请者职务,月薪,雇佣年限;
请假许可;
如同行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
退休金或其他固定收入的证明
如同行人员中有无业成年人,需提供:
如已婚,提供配偶的工作及收入证明和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书。
如未婚/离异/丧偶,请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