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01:01: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首善之区”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进全区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屯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实际,特制定屯溪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区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区民政事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加快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由2006年的169户381人支出9.1万元提高到目前的838户1604人支出122.9万元,保障覆盖面达4.25%。二是城市低保由2006年的4051户8991人支出958.9万元达到目前的4408户8639人1579.4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由2006年年底的508人74万元救助力度提高到目前的5705人155万元。四是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自2005年实施以来,完成医疗救助35570人次支付资金911.3万元,全额补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6347人参加合作医疗缴费29.5万元。五是减灾救灾应急功能不断增强。积极向上级争取了救灾款400多万元,共救助灾民约2.5万人次,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新潭镇华资社区先后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称号。

(二)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了基层基础

以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为动力,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区积极推进社区“四有”建设,以社区服务站为重点,加大投入,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等形式,建成了一批社区、街道综合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各项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建设方面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称号。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以双拥共建和创建工作为龙头,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医疗、军休服务管理等各项重大改革逐步深化。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步伐加快,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分别达到100%和99%。制定出台了创建拥军优属合格单位政策奖励制度,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并夯实了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基础。双拥工作在全省保持先进位次,先后被评为“第二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第五届全省双拥模范城”。

(四)加强民间组织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

保持和发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态势,努力探索长效机制,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在全省成为首批获得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并先后被命名为“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和“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

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性组织。登记民间组织69家,其中,社会团体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5家。殡葬改革、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五)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大了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

目前全区农村五保户共有39人,其中集中供养14人,分散供养25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600元,均超过省定供养标准。五保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快,基本完成五年目标。区福利院被评为“全省五保供养工作先进集体”。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我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我区“十二五”民政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社会救助有力,基层民主健全,拥军优属扎实,社会福利服务优良,社会管理规范。到2015年,初步建立比较成熟的“五个体系”即:第一,以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为目标,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第二,以实现广泛的基层民主为目标,建立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体系。第三,以实现牢固的军民团结为目标,建立完善与新时期国防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体系。第四,以实现优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为目标,建立完善以国家兴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能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第五,以实现规范的行政管理为目标,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变动情况,合理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保持人均补助水平稳步增长。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管理,按照应保尽保、阳光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制度,规范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公示程序。继续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的运作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防止优亲厚友、营私舞弊问题的发生。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有效保障低保家庭的生活。全面加强城乡低保档案建设管理,健全完善低保对象基础信息库,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按规定时限及时审批五保申请,对其中不再符合供养条件以及自然

减员的五保对象及时进行核销,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随批随保,确保应保尽保。继续完善供养对象数据库建设,完善五保档案区镇两级管理,切实做到一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

着力推进我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化。认真执行《黄山市农村五保供养规范化管理工作试行办法》、《黄山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试行标准》,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标准化。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人事管理、服务护理、医疗保健、膳食标准、环境卫生、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十大方面提出规范性标准和要求。组织开展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表彰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水平,努力为集中供养对象营造温暖如家、身心愉悦的生活环境。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全面开通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配套文件修订完善的落实跟进工作,使救助范围更广,方法更灵活便捷。继续突出城乡困难群众这个重点,把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的范围。对重点困难群众在实施“一站式”救助后仍然不堪重负、生活仍然艰难的,通过二次救助实施重点救助,以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积极做好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衔接。

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完善临时救助具体办法,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规范程序及时进行审核审批。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筹措力度,形成稳定的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切实保证临时救助工作有效开展。

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立完善救灾应急保障系统,建立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高防灾救灾能力。建立完善救灾网络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健全灾害短信预告平台,完善救灾应急反应机制,切实做到灾害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第一时间提出救助方案,第一时间沟通、上报灾害和救灾工作信息,确保灾民吃饭、喝水、穿衣、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把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全过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妥善安排冬令、春荒期间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推进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搭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平台

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推进“阳光村务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选民参选率、选举成功率、群众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加快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区城市社区中80%社区达到精品社区标准,20%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2012年新建或改扩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0个,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2000平方米。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安置区建设,高起点规划和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全面启动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乡村跟进计划,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70%农村社区达到精品化社区,30%农村社区达示范社区标准。

推进全体居民共享的社区服务。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行规范、政府公共服务、

居民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网络。启动1890社区信息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重点加快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基层服务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扶持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鼓励并扶持服务旅游经济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学习借鉴合芜蚌试验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经验,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由管理向管理服务转变。强化对行业协会履行社会责任、追求社会目标方面的教育,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推进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增强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积极因素。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与社会组织登记规范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完善拥军优抚安置制度,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进一步推进优抚事业发展。积极实施“关爱工程”,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实施“健康工程”,进一步缓解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积极实施“安居工程”,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的居住条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人与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增长。积极实施“追思工程”,进一步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加强评残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把好评残工作受理、材料核查、残情鉴定审批关,确保评残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搭建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的交流平台,促进退役士兵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完善安置办法和管理体制,妥善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职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结合时代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不断赋予双拥创建工作新的内涵。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双拥创建氛围。创新双拥工作社会化发展模式,推动双拥工作由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军地互动、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转变。健全完善双拥工作督办机制,积极牵头并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拥军优属合格单位等群众性双拥活动,夯实双拥工作的基础,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争创目标,巩固和发展双拥创建成果。

(四)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强化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意识,加强中长期区划研究,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区)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适应城市建设

加快发展的需要,及时跟进做好城市道路命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探索开展地名网站、地名查询热线、地名电子地图等系列地名服务,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推进中心城区次干道以及镇政府驻地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依法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以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实现婚姻登记流程规范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扎实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着力打造精品型婚姻登记机关,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维护婚姻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区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

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加强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收养、寄养、送养审批程序,加大收养登记档案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殡葬改革。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对新建和回潮的乱建坟墓及时整治,巩固殡葬整治成果。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文明的丧葬新风尚。探索建立面向困难群体基本丧葬需求的殡葬救助服务。

(五)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建立并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建设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精神颐养体系、法律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突出重点,适度普惠,优先解决无收入和低收入孤独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的照料和护理问题,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与全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地抓好老龄工作,扎实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狠抓村、居老年协会建设。组织开展“三好”村(居)老年协会建设活动,通过群众性达标争创活动,引导村居老年协会在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示机制,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在城市街道和社区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深入开展专项和经常性捐赠活动。大力开展慈善宣传活动,促进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

制定和完善社区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需求。

四、实现“十二五”民政发展目标的保障措施

实现“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改革体制、强化管理、真抓实干,提高队伍素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保障措施是:

(一)努力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

一是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二是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只有把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才能有所为、有其位。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二)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

一是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思路,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二是大胆实验。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及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同时,努力增强制度的操作性。着眼于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化、标准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灾害救援、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捐赠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体制规范,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待抚恤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联动机制,规范婚姻、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标准。

(三)坚持求真务实,着力狠抓落实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找准落实上级精神与当地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操作性。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听实话、摸实情、做实事,使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抓薄弱问题的解决。认真找准本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不断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水平

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

化民政事业发展。通过宣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廉洁奉献,严于律己,以身示范,全心为民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竭力创造新业绩,把我区民政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商务发展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咸阳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宣城市旌德县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黄山市屯溪区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