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要求
顶岗实习分为 “带队式”实习和“委托式”实习两类。为了使我系顶岗实习能够如期,规范和高效地进行,特对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提出如下职责要求。
一、“带队式”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要求
1、充分做好实习生离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落实实习人数、实习专业、实习内容、实习生联系方式以及主要实习点的分布等。
2、切实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方案,熟悉工作流程。
3、经常去实习单位(开封市内每周不少于两次,开封市外每月至少一次)督促、检查、指导,并详细记录实习笔记。
4、每位实习指导教师都要精心组织一次实习生观摩并评议。
5、认真做好实习生返校的各项结束工作,其中包括实习单位的用品归还,张贴感谢信,指导实习生写好实习报告和鉴定,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协商评议实习生实习成绩(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控制在50%以下),并在实习结束后2周将每一位实习生的实习报告交系实习领导组。
6、每位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两周要将自己的实习笔记交学院实习领导组,以供检查评比之用。
二、“委托式”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要求
系实习指导教师除了做到上述
1、
2、5条要求外,还应做到:
1、负责将实习生平安送至学校,负责安排实习生的食、等后勤工作。
2、协助安排和陪同系实习领导小组检查实习工作。
3、负责与实习单位交接好学生返校手续,并将实习生平安接回学校。
音乐系
2012年6月5日
《音乐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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