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岩浮雕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砂岩浮雕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制作形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艺术石雕刻的制作、安装工程。
二、砂岩浮雕规模及造价费用(不含税)
1.砂岩浮雕的规格:(1)长 米,宽 米,高 米;
(2)长 米,宽 米,高 米。
2.砂岩浮雕以 元/平方米,总造价人民币 元,该价格包含材料费、产品运输费、安装费。
三、甲方权责
1.及时向乙方提供该砂岩浮雕效果图;
2.为乙方在安装现场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通行、照明等配合),协调乙方与现场各单位的关系;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乙方权责
1.保证按时完成本合同项下砂岩浮雕设计制作安装;
2.乙方负责将该砂岩浮雕及相关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搬运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砂岩浮雕制作安装的期限为 日(含节假日),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安装期限内,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工期进度的,经甲方认可后酌情顺延安装工期。
五、结算、付款方式
1.开工前甲方按造价的35%向乙方支付材料费( 元); 2.该砂岩浮雕制作完毕,并将砂岩浮雕产品运到指定地点时,甲方按造价费用
的3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
3.该砂岩浮雕安装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予以付清35%工程款( 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足额支付工程款,每迟付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应付而未付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开工或竣工且交付甲方使用的,每延迟交付一日,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实为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和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报情况,并在确认为不可抗力后,协商责任的减免和合同的继续履行等问题。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本合同之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尚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与本合同同等之法律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合同签定人: 合同签定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签订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