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西北工业大学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使用学校的教室,提高教室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校所有教室( 包括普通教室、电化教室、绘图教室、语言教室以及各院系的教室),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维护和保洁,由教务处教室调配中心负责安排。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教室上课,必须按使用课时交纳教室使用费。
三、计划财务处根据每学年全校计划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计划课时(以课表为准),分别向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核拨专项教室使用费。
四、学校教室,首先保证计划内本科学生及研究生上课及自修使用。教务处、研究生院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使用教室计划交到国资处造册,并由国资处通知物业管理机构进行服务和监督。每学期按实际使用课时进行结算。
五、其它各类办班需使用教室的单位,必须提前到教务处教室调配中心办理排课手续后履行第二条规定。
六、校内单位临时借用教室,凭单位开具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到教务处教室调配中心办理手续。
七、凡使用教室者,必须遵守《西北工业大学教室使用和管理规定》,
爱护教室内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西北工业大学教室使用费收费标准: 小教室(30人) 每课时20元 中教室(60人) 每课时40元 中大教室(120人) 每课时80元 大教室(200人) 每课时100元
九、未经国资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校内教室和辅助用房。对违反规定者除立即制止其使用外,还要责令用房单位补交房屋管理费,由计划财务处从其单位经费中扣除;无法从单位经费中扣除的,从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工资中连续扣除,直到应扣金额全部扣完。
十、补交管理费标准: 1.大教室(200人以上) 1000元/每课时 2.中大教室(120人以上) 800元/每课时 3.中教室(60人) 400元/每课时 3.小教室(60人以下) 200元/每课时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实行。
十二、本办法实行后,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