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供应商交货附加合同
甲方: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前期合作中出现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无法按照交期交货,导致甲方正常生产延
误之事件频繁发生,造成甲方较大不可挽回的损失。乙方生产出物料,甲方由于生产需求等
原因拖延提货,导致积压库存,给乙方造成一定工作障碍,因此特拟定本交货附加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生产采购订单应经双方签名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条:甲方在下达正式前与乙方明确具体交期(确定到每天所交数量),并将具体交期体
现在订单上,乙方同意后签字盖章回传甲方,此订单正式生效。乙方必须在正式订
单所规定时间以规定数量将良品交至甲方香港年富仓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
如下索赔:索赔金额=(规定当天所交良品数量-当天所交良品数量)*推迟交货天
数*供应物料单价*千分之二(备注:若因乙方产品来料不良造成所交货物甲方无法
正常使用,以同样方式进行索赔,索赔时间以要求到货日开始。)
第三条:乙方在正式订单所规定时间交货,甲方不得以其他不合理理由拒绝收货,否则甲方
有权对甲方进行以下索赔:索赔金额=(规定当天所交良品数量-甲方提货数量)*
推迟提货天数*供应物料单价*千分之二
第四条:合作过程如与本协议有冲突的条款,将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本协议执
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本协议期满之日前二
个月为止,如甲方或乙方均未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
续一年,之后以同样方式自动延续。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凯虹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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